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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基金作为各种要素市场的重要机构投资者,近年来非常活跃,在支持资本市场建设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尽管保险资金的使用总体上是谨慎的,但一些企业、一些资产和一些公司仍存在一些潜在风险。
近日,三家保险公司因违反《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的规定,被中国保监会责令整改。这三家公司是中融人寿、珠江人寿和北大方正人寿。
具体而言,截至2019年第二季度末,中融人寿其他金融资产占上季度末总资产的25.03%,北大方正人寿其他金融资产占上季度末总资产的27.22%,珠江人寿房地产资产占上季度末总资产的30.72%,均违反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的通知》规定,为防范系统性风险,保险公司配置大型资产应制定保险资金运用比例上限。其他金融资产投资的账面余额不得超过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25%。投资性房地产资产的账面余额不得超过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和《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银监会对上述三家保险公司采取了以下监管措施:自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之日起,相关公司不得增加超过监管投资比例的大规模资产投资;相关公司应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改善资产负债匹配,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制定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的对策。相关公司应当自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银监会报告整改情况。相关投资业务只有在整改完成并获得批准后才能开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当事人对上述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得中止上述决定。
封面照片来源:中国视觉(000681,诊断单元)
标题:突破保险资金运用比例上限 珠江人寿等三家险企被银保监会下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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