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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国家商报记者独家从相关渠道获悉,银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三农银保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银行和保险机构围绕弥补三农不足,加大信贷投入,提高风险防范水平。
《国家商报》记者梳理了通知内容,梳理出2020年银监会推进银保服务三农的两个重点方向:增加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农村产业涉农主体机构的信贷供给,推进农产品(000061、诊断股)、农机等领域的保险保护。
不允许向受疫情严重影响的农业相关机构发放贷款或切断贷款。从通知内容看,鼓励增加信贷投入是银监会2020年服务三农的重点领域。
具体而言,商业金融机构应围绕粮食生产、流通、加工、进出口、储备和消费等环节增加信贷供给,扩大小农户农业保险覆盖面,加大对农村产业信贷的投入以富民,通过多种渠道促进农民经营收入的增长,加强对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和发展合作经营的金融支持,如加大对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支持,支持各类返乡人员创新创业,促进信贷供给、贷款发放和宽容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明确提出,金融机构在防控精准连接疫情过程中,要在农业、农村和农民领域开展信用保险,充分保障粮食和重要菜篮子品种的信贷供应,加强对农村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卫生防疫的融资支持,加大对农村旅游业、种养业、农副产品生产和农民工返乡就业的金融支持。
银行和保险机构可以制定差异化的金融服务措施,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涉农主体不要盲目放贷、切断贷款或压贷,对还款困难或调整还款和付息计划的贷款适当展期、延期或展期,降低贷款利率,降低手续费,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充分发挥银行和保险机构基层网点信息资源优势,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交易信息,创造交易机会,促进银企对接和企业合作,帮助涉农主体渡过疫情灾害难关。
此外,通知还要求商业金融机构完善对小农户的小额信贷政策,鼓励向信誉好、资金周转快的家庭农场发放信贷,在返乡创业试点地区扩大企业信贷中的返乡创业业务。探索以质量综合竞争力为核心的信用增级融资体系,将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和品牌价值纳入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估和贷款发放的参考因素。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发展网上业务,改善农村网上信贷等普惠金融发展环境,为农民提供离不开的便捷金融服务。
同时,通知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稳步开展生猪抵押贷款试点。推进集体管理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林权、自然资源资产等抵押融资。,并以承包土地经营权和集体资产权益担保融资。在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框架下,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稳步审慎地探索宅基地使用权抵押业务。
拓宽保险资金投资养老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在保险方面,《通知》主要从保障方面入手,要求保险机构发挥保险功能,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参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例如,将推广水稻、小麦和玉米的成本和收入保险试点项目。做好包括养猪业在内的畜牧业金融服务,发挥银行和保险的共同作用,促进肉、禽、蛋、奶的稳定生产和供应。要加大对菜篮子工程的信贷和保险支持,加强对农产品仓储和保险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
完善养老服务机构融资支持,支持金融产品参与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建设,支持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养老金融产品和信托产品等养老金融产品发展。支持商业保险机构组织养老服务机构或参与其建设和运营,适当拓宽保险资金投入养老项目建设的资金来源。
同时,通知还支持各地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优化保险+期货试点模式,探索农村长期护理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在贫困地区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加快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和价格保险、收入保险、保险+期货等新型保险,扎扎实实开展大病保险等健康扶贫,努力落实对已办卡贫困人口的优惠支付政策。
此外,《通知》还要求银行和保险机构开展合作,发挥获得担保、增加信贷和分散风险的功能,加强与国家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和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合作,深化政府与银行的合作机制。探索信贷+保险合作模式,加强银保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倾斜涉农项目投保的授信额度、利率和期限,协调推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提高涉农贷款专项风险补偿基金的补偿比例和覆盖面。
在分业涉农和普惠涉农信贷促进银行保险机构参与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同时,银监会积极加强监管政策引导,对普惠涉农贷款和其他银行贷款业务进行差异化管理。
通知要求各银监局与地方政府协调,加强政策支持和行业培育,开展融资对接和项目推广,引导银行通过新增可贷资金优先支持县域发展。要对辖区内的县镇存贷比进行监测和分析,制定资金外流严重县的存贷比提升方案,加强考核和指导,合理提升资金外流严重县的存贷比。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分别列出涉农机构和普惠涉农信贷计划,在保持同口径涉农贷款和普惠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的基础上,完成普惠涉农贷款增速差异化评估目标。农业发展银行和大中型商业银行应认识到普惠性涉农贷款的增长率高于自身贷款的平均增长率;全纳涉农贷款占贷款总额一定比例的,在监管中实行差异化评估。各银监局应明确辖区内法人涉农普惠贷款增速评估要求。
监管机构应建立金融机构服务农村振兴评估的常态化机制。如果全纳涉农贷款和精准扶贫贷款的不良率比年度不良率目标高出3个百分点(含3个百分点),不得作为银行监管评级和内部评估的惩罚因素。各机构应对真正的涉农贷款和精准扶贫贷款实施尽职调查豁免制度,为信贷人员敢于、愿意和愿意放贷创造良好环境。
作为监管机构,要及时纠正农村地区银行网点或服务点重复建设、信贷产品同质化竞争过度、授信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引导构建不同的农村信贷供给体系。加强基层保险监管,加大农业保险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正常的检查机制。督促保险机构及时足额理赔。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决遏制非法集资向农村蔓延。
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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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银保监会下发通知:不得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涉农机构抽贷、断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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