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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和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发布了《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这份报告由前央行副行长吴晓灵牵头。该报告研究了新的资产管理法规出台后,在监管理念、规则和产品压力下降方面遇到的问题。该报告建议将新资产管理条例的过渡期延长两年,至2022年底。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年压降比不应小于30。
本次发布的报告从监管理念、监管分工、监管规则、产品压力下降、财富管理等方面研究了新资产管理条例出台前我国资产管理行业金融风险隐患的成因,以及新资产管理条例出台后遇到的新问题。指出我国资产管理行业存在间接融资、投资业务融资、私募股权产品公开发行、市场主体管理等问题。
吴晓灵。图片来源:图片由主办单位提供
建议2020-2022年旧产品年压降比不低于30%。近年来,中国资产管理行业蓬勃发展,业务规模从2012年底的近20万亿元增长到2019年底的94.64万亿元。此外,理财产品结构发生了重要变化,净资产产品余额从新资产管理条例出台前的15%大幅增加到50%左右。目前,已有19家理财子公司获批成立。
新的资产管理条例实施已经两年多了。总体而言,我国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总体上趋同明显,但也存在一些新问题。例如,新旧产品之间的融合进度低于预期。目前,银行的净资产理财产品规模仅占整体规模的一半左右,距离新资产管理条例过渡期结束只有半年时间,这显然与净资产转型的进度不相匹配。
因此,报告建议,新的资产管理法规的过渡期应延长两年至2022年底,旧产品的年压降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应不低于30%。
针对如何优化风险管理和平稳过渡失业业务规范,报告还提出了各种建议。
首先,要统一和缩小老产品的规模,控制老产品的产量,避免排挤新产品。由于资产侧的处置比较复杂,清理进度的压力应该通过产品侧传递到资产侧,资产侧的压降进度和方法应该由一个银行和一个政策来执行,每个银行应该自己做决定。
其次,要加强改造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使旧产品失去继续存在的商业动机。收费标准与改造进度挂钩,进度落后的提高收费标准,强化约束。
该报告还建议丰富旧资产的处置渠道。过渡期内,将放宽回报标准,促进不良资产的核销,允许相关机构从事私人投资银行业务,旧资产将依法证券化。
关于将过渡期推迟两年的建议,吴晓灵解释说,如果过渡期在今年年底,恐怕很难实现。到2019年底,净资产产品的比例将达到43%,现在离2020年已经过去了半年,可能会达到50%左右。还剩半年时间,不可能压缩50%的产品,所以建议(我希望新资产管理规定的过渡期)可以延长两年。
也就是说,在2019年底,有43%的净资产产品,剩余的57%的旧产品在2020年到2022年的三年时间里以平均每年20%的速度被消化,这是比较现实的。
吴晓灵表示,监管当局对此非常谨慎。在考虑监管政策和进展时,他们应该考虑对实体经济、金融市场、产品发行公司及其母公司集团的影响。现在转换过程基本稳定,难点在于非标准产品的压缩。
建议将金融子公司转为公募基金业务资格。新资产管理条例实施后,金融子公司将作为新的资产管理业务实体参与大型资产管理行业的竞争。报告还提到了对金融子公司监管规则的建议。建议将金融子公司转为公募基金业务资格,并委托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进行日常监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留检查和处罚的权利。
同时,短期内,银行、银行金融子公司和基金公司发行的同类产品监管标准不一致,市场也担心由此引发的监管套利。
吴晓灵表示,财务管理子公司的目标是开始清洁,并根据标准化发行金融产品。目前,监管标准存在一些差异,但监管当局正试图消除这些差异。例如,前一段时间发布的《关于规范现金理财产品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与货币基金组织的监管规则基本相同。
她认为,即使存在这样的差异,金融机构也应该有一个长期稳定、合规的管理理念,从长远的角度出发,使自己的发展更加规范,而不是在那个时候赚取微薄的利润。
此外,鉴于监管标准的差异,报告还建议银监会和证监会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尽快统一产品规则和监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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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央行前副行长吴晓灵牵头报告:建议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两年至2022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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