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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对制造浙江张高平叔侄冤案的《女神探》追究责任。 ”。 这一声音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得到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民间舆论场的共鸣。
现在追责终于启动了。
4月9日,浙江省政法委员会政治部副主任朱巧湘表示,调查组将全面调查“两张”错误案件原处理过程中公、检、法各部门事务环节存在的问题,根据调查情况,认真依法追究责任。 其中包括案件审查者杭州市公安局刑事支队预审大队长聂海芬,她曾经被称为“女神探”。
第三个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出现进入倒计时。 如何防止下一个“张高平叔侄冤罪”? 法学界权威人士说,司法监督不能只依靠“停车报冤”。
误审不是“女神探”一个人的责任
非法律专业的网民可能会问,“法律监督”到底是做什么,管理谁?
其实,这个不怎么使用的专业用语涉及很多读者深深厌恶的“司法腐败”、“捉迷藏”、“喝水死”。 调查的可能是一年中最震惊公众的冤案。
中国青年报记者对照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业务报告,从年到年,在关于“法律监督”的章节中,没有提及任何具体事件。
只有年的本章,除了5位数的数字外,还增加了两个个体名。
这些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两起事件——“张氏叔侄强奸杀人事件”、“于英生杀人事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的原话是:“对多次有错误就一定要纠正,从申诉中发现的‘张氏叔侄强奸杀人事件’、‘于英生杀人事件’等冤案,立即表达为人民法院的信息,提出依法再审。”
年,全国检察机关不得对搜查机关立案的情况下,对催促撤回案25211件的强制措施滥用、违法科学搜查、酷刑逼供等搜查活动的违法状况,提出纠正意见的有72370件,比上年上升25%和27.3% 对于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人,决策不许可逮捕100157人,不起诉16427人,比上年上升9.4%,上升96.5%。
法律监督不应该只追究一个“女神探”,而应该成为制度上的安排,这是学者的共识。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室副主任、研究员屈学武认为,失误事件不是一家,也不是“女神探”一人。
“目前我国土地不足以创造法院判决的独立性。 ”。 屈学武说:“张高平叔侄这样影响较大的事件,往往由法院审查委员会决定,最后很可能是法院领导层拍摄的。 所以,追究这种误审会牵扯到很多官员。 ”。
浙江省政法委员会政治部副主任朱巧湘也于4月9日调查说“不仅仅是聂海芬一个人对比”。
屈学武认为,肯定会建立比较有效的误审追责机制,但“一律一竿而起”的误审追责,将来可能会导致“反效果”。
她建议,误判必须追究责任,但必须区别不同的性质。 “有些误审是因为行贿受贿,这值得严惩。 有些错误是事务人员的技术水平问题,应该适度追究责任。 比如,不仅追究法官每一个人,还卡住了法院整体的评价,反而司法人员有错误,有错误,也很难探索,有错误也可能无法探索。 ”。
为什么公检法“不穿裤子”
“总的来说,检察院很难监督公安和法院。 ”。 在采访中,他在刑法学泰斗、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坦率地说。
“张高平叔侄的冤罪取决于检察官张毅的责任。 ”陈光中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 但是张諊审案也遭遇了多年的抵抗。
公检法“亲如一家”、法律监督“措手不及”是多年来法学界的毒辣。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的马长山教授说:“检察机关正在解决公检法的职务犯罪,但公检法之间总是形成了“共同体”的意识。 这实际上不利于法律监督。 一点地方公检法部门,只有出现不可隐瞒的大事,才能互相监督。 ”。
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检察机关对案件的监督只是建议或抗诉。
陈光教授说:“现在很多人都说要加强检察的法律监督,但我觉得检察机关的权力太大,也会产生职能分工的问题。 要加强权力,具体问题具体解体。 ”。
获得国务院津贴的这位教授举了一个例子。 “例如,检察院如果发现公安有逾期拘留行为,就可以建议改善,如果建议不执行两次,就必须强制监督,检察院在这方面的权力将得到加强。 ”。
但是现在,为了加强检察机关的权力,有些人建议检察院在公安机关处理案件时提前介入。 陈光认为这是误读。
“大前提是公检法机关分工负责。 检察机关作为监督机关,不能参与案件,也不能共同执法。 这决不能混淆和替代,加强法律监督也需要法律依据。 ”。 陈光认为公检法三家的关系应该是“合作与制约并存”。
“三种关系,现在公安机关比较重要,公安机关正在调查案件,法院和检察院不太容易翻车。 ”。
因此,他强调公检法的关系应该从搜查中心制转移到审判中心制。 “法庭的审判、证据都是公开透明的,证人也必须到场”他还建议,可以逐步公开公检法司官员的财产,“从新任命、提拔的人员开始,严格审查”。
监督司法不能只“停笼洗冤”
除了检察官的“仗义执言”,平民举报能发挥多大的作用?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年-年,公开披露的公检法司法落马干部中,37人来自公安系统,15人来自法院系统,3人来自检察系统。
其中,司局级正副职的公检法官落马最多,有60人。 省部级正副职25人,县处级正副职9人,乡科级正副职6人。
他们是自上而下检测到问题还是自下而上通报了?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年-年公开曝光的公检法司落马干部中,至少有40人在大众通报中落马。
马长山认为,现在的“官民互不信任”状况影响了平民监督通报的积极性。 “没有进入舆论的个人监督很危险,一般人的监督通报受到限制。 只有人们在监督时有完全的安全感,社会监督才能发挥本来的效果。 ”。
而且,我确信网络已经成为很多人实现社会监督的平台。 “网络是良好的舆论出口,新媒体时代的人们有越来越多的渠道,可以更直接地反映自己的意见。 ”。
现在,中央巡视组各省负责人的手机号码也成为广为流传的人气新闻。 在各个地方,当地政府的员工也出现了在巡视组驻地附近“陈情”的情况。
但是学者认为司法人员的监督不能只依靠“停车报冤”的模式。
“公检法司法系统本来应该是净土,这个地方的腐败是最可怕的,比通常官员的腐败严重得多。 为了处理司法腐败问题,必须建立完整的制度。 ”。 陈光说。
陈光表示,现在的社会对公检司法机关的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
这位权威人士最后强调了司法机关的公开透明性。 “为了加强社会的监督作用,有必要扩大公共知情权。 公检法司法系统必须自主公开新闻,老百姓越了解越能发表建设性的意见。 ”。
实习生王诗翰对本文也有贡献
(原标题:“张氏叔侄强奸杀人冤案”开始追究责任)
标题:【要闻】浙江启动对张氏叔侄强奸杀人冤案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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