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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记者小乐
6月3日,深圳市金融办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深圳市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商业日报》记者注意到,与此前上海网上贷款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一样,深圳征求意见稿也提出了网上贷款存管银行本土化的要求。
深圳《征求意见稿》第九条要求,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机构的主要资金结算账户(包括同业拆借资金专用账户)应在深圳行政辖区内的商业银行分行开立;与在深圳行政区域内设有分支机构以上的商业银行达成资金存管安排。此前,上海的意见稿提出,在获得注册后,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机构应选择在本市有业务实体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在6个月内存放和管理客户资金。
深圳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深圳商报》采访时表示,由于部分网上贷款机构的主要资金结算账户(包括网上贷款资金专用账户)是在外资商业银行设立的,部分机构在检查过程中未能借口提供全部业务数据和银行流水。很难追踪涉及不同管辖区监管机构的资金流动,这导致检查受阻。与此同时,他表示,追踪资金跨地区流动也将带来高昂的监管成本。
与上海相比,深圳的咨询稿更详细、更严格。深圳征求意见稿规定,点对点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注册地不得为住宅用地;营业地址和注册地址应当一致,不一致的,注册地址应当变更为营业场所;营业场所面积不得少于100平方米。同时,要求网上贷款机构加入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进一步加强自律管理。
标题:网贷监管细致从严 上海之后深圳再提银行存管属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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