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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高风险特征明显,行业内也出现了风险,但节前中国保监会的一封监管信显示,一些财产保险公司仍倾向于发展信用担保保险业务。近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向东海船务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船务)发出监管函,称其超越范围经营信用担保保险业务。

航运保险产品“变身”信用保证保险    东海航运业务违规领监管函

东海航运作为中国第一家专业的航运保险法人机构,自2015年底成立以来,业务发展一直不尽如人意。根据2016年年报,本公司仅经营船舶保险、船舶责任保险和船舶运费保险,均为承保损失。对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郭告诉《全国商报》记者:从监管角度看,为了控制信用担保保险的风险;从公司层面来看,近年来船舶保险的繁荣程度相对较低,公司拓展创新业务是可以理解的,但超出了中国保监会允许的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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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受《全国商报》采访时,很多财产保险公司的人也表示,这种现象在业内很少见:由于信用担保保险的风险相对较高,目前业内积极开展这种业务的公司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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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记者屠每一个编辑毕

监管和遏制非法经营风险

2016年,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涉足雷电担保保险业务,最终以高达10亿元的风险敞口震惊了业界。此后,对信用担保保险业务的监管一直没有放松。根据监管函,东海航运注册为船舶责任保险并开展业务的船舶运费保险条款属于信用保证保险产品,超出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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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要求,东海航运应立即停止新的货运保险业务,取消货运保险产品注册,并妥善跟进现有业务;首先,对现有保险产品和业务进行全面自查和认真整改,全面排查违规和潜在风险,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监管要求开展业务,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我们应该高度重视问题的后续处理。一方面要切实加强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另一方面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合规管理的长效机制。并责令其在2017年10月底前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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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东海航运的航运货运保险业务,以及是否有其他保险产品和业务存在类似问题,国家商报记者致电该公司要求采访,但对方表示该公司暂时不便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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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其经营数据,中国保监会的最新数据显示,2017年1月至8月,东海航运实现保费收入1.1亿元,同比增长约120%。根据公司第二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今年上半年东海航运净亏损1488万元,2016年净利润亏损3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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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网上贷款平台的快速发展促进了信用担保保险业务的增长。然而,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相对较高,保险公司在提供贷款担保时面临的风险不容忽视。作为一种非传统的创新保险,保险公司对信用保证保险又爱又怕,参与其中的保险公司数量也一次又一次的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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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信用担保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明确设定了信用担保保险业务的准入门槛。规定相关保险公司上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75%,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认为,保险公司必须为保险业务提供担保。保险公司需要在干预之前有效控制风险。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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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朱郭告诉国家商报:中国保监会向东海航运发出监管信。一方面,公司的业务超出了批准的范围,另一方面,出于防范信用担保保险业务操作风险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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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运保险业务经营尴尬

数据显示,东海航运成立于2015年12月,注册资本10亿元,总部位于浙江宁波。东海航运是中国第一家航运保险法人机构,其发起人包括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12月,东海航运宁波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先后获得中国保监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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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家专业的保险机构,东海航运官方网站表明,它致力于加强航运保险产品的开发,在传统的航运和货运保险的基础上,开发更加丰富的航运、物流等高附加值的保险产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船舶保险、造船保险、船舶货物保险、船舶责任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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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报》记者在官方网站上查询了其目前的产品介绍。在其三大产品体系中,船舶保护包括船舶保险、船舶建造保险、船东保护和责任保险、集装箱保险等。;货运保险包括国内水路和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水路货物运输保险和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责任保险包括海事请求保全责任保险和海事强制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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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监管函,东海船务以船舶责任保险名义注册的船舶运费保险被监管部门认定为信用保证保险产品,不在公司业务范围内。关于责任保险与信用保险的区别,郭解释说,责任保险应对被保险人的过失或过失承担民事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而信用保险则涵盖可以追偿的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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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表示:从公司业务拓展的角度来看,船舶保险近年来一直萎靡不振,行业相关业务难以萎缩。与汽车保险和其他财产保险相比,船舶保险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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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2016年年报显示,该公司只经营船舶保险、船舶责任保险和船舶运费保险,所有这些都是承保损失。其中,船舶保险费收入4024万元,承保损失2811万元;船舶责任保险费收入2441万元,承保损失1485万元;船舶运费保险保费收入1032万元,承保损失657万元。

标题:航运保险产品“变身”信用保证保险 东海航运业务违规领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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