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42字,读完约2分钟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胡滨23日在博鳌亚洲论坛2017年年会上表示,中国互联网(Aiji、净值、信息)金融已经具备“监管沙箱”运行的基本条件,建议在“三会”基础上设立实体协调机构,负责“监管沙箱”的运行,平衡金融创新与风险。
胡滨提出了促进中国网络金融健康持续发展的十大原则,包括强化网络金融的政策导向、普惠金融和服务实体经济;深化监管体制改革,防止分业监管和跨境经营的制度错位;转变监督理念,实施积极包容的监督;创新监管新机制,引入中文版“监管沙箱”;运用监理技术提高监理技术水平;注重权益保护,完善消费者保护机制;改善基础设施,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坚持数据安全,防范技术风险;加强信息披露,提高行业透明度;深化行业自律,净化生态系统。
所谓的“监管沙箱”指的是为金融创新建立一个“安全的空空间”。在这个安全的空房间里,金融技术企业可以测试他们创新的金融产品、服务、商业模式和营销方法。监管者在保护消费者权益、防范风险溢出的前提下,积极合理放松监管要求,减少金融技术创新的监管障碍,实现金融技术创新与有效风险控制的双赢。
胡滨认为,中国已经初步具备实施“监管沙箱”的基本条件。今后可以借鉴英国、新加坡等国的限制性授权、监管豁免、监管沙箱执行函豁免等具体措施,从单一的金融技术创新开始试点,逐步实现金融机构、消费者和监管者的良性互动,构建完整的监管沙箱体系。
“经过观察,国内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方向已经转向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改革。当中国对金融分业的监管没有变化时,中国需要一个实体来进行统一监管。”胡滨建议在“党的三大会议”的基础上成立协调机构,下设金融创新中心负责“监管沙箱”运行,以平衡金融创新与风险。“监管沙箱”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监管立法规则滞后带来的风险,促进金融监管机制改革。
此外,胡滨表示,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智能投资已成为资产管理行业的一大趋势。目前,资产管理行业的监管进度与技术进步的速度不匹配,导致监管与技术进步暂时脱节。
标题:胡滨:互联网金融已具备“监管沙盒”运作条件
地址:http://www.erdsswj.cn/oedsxw/112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