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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黄金周是旅游的好时机,很多人在微信朋友圈里拍下自己的旅游照片。然而,小张的绘画风格是相当独特的。作为一名保险代理人,他每天都会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发布各种保险产品的广告,而这些广告标语往往与国庆热点如送福利、国庆旅游、先担保等很接近。
事实上,将保险产品推广之家放在微信上的小张并非如此。如今,越来越多的保险代理人开始在朋友圈、微信群和微博平台上销售保险产品。应该注意的是,销售误导仍然频繁,并且由于渠道的更新,它还没有收敛。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今年下半年以来,包括云南、黑龙江、山东在内的许多保监局对通过微信群和朋友圈传播误导性内容的行为进行了罚款(包括下半年公布的罚款),许多保险分支机构和保险中介公司受到了警告和罚款。
微信群和朋友圈传播的误导内容。随着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的兴起,保险产品有了新的宣传阵地。一家大型人寿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小张告诉《国家商报》,如今,保险代理人的宣传渠道是多方面的。除了传统的面对面交流和电话交流,微信还可以非常具体、快速地传达产品信息。虽然许多微信用户生活在不同的地方,但保险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联网,消费者可以在手机设备空.上注册因此,客户只需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信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信息即可完成保险流程。他补充道。
今年4月,中国保监会办公厅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寿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19号文件),对背离保险原产地、以营销为噱头、开发舶来品等行为进行了严格查处,并将自查整改期限定为2018年6月30日。6月底,在自查整改接近尾声的时候,国家商报的记者收到了保险代理人发来的整改期限临近的消息。我们应该抓紧时间抢购一些保险产品。
小张透露,他的公司就19号文件做了专题讲座。根据以往的经验,例如134号文件的公布,这种宣传手段停止销售产品的情况并不少见。纵观小张之前在朋友圈的保险产品宣传,不乏从8月1日开始的保险业新政策、购买汽车保险不再打折、新车和二手车保险到最后一刻、公司内部集体购买福利等内容。
事实上,当地监管系统已经公布并纠正了不合规的自媒体渠道。今年7月2日,云南保监局公布了两起行政处罚结果,指出樊华联兴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两名保险销售人员通过微信传播虚假事实,扰乱保险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今年9月,山东省枣庄市中心支行一家中型寿险公司,遭遇了个别代理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宣传违规内容,欺骗被保险人的情况。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黑龙江省保监局也发现了类似问题。同样在今年9月,一家人寿保险公司的分公司通过微信群和朋友圈传播误导性内容,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根据现场检查事实确认的证据、相关谈话记录、相关微信群和朋友圈截图,确定三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监管加强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管理据《国家商报》记者了解,针对微信销售误导,上述各保监局普遍采取了警告和罚款处罚措施。其中,机构最高罚款5万元,个人最高罚款1万元。
虽然上述误导行为的处罚相对较轻,但银监会已明确表示,有必要加大对非法和不当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的问责力度。
据监管部门介绍,由于参与门槛低、发布主体多、信息审查薄弱、转发传播快,自媒体渠道已成为误导保险销售和虚假信息传播的高发区,严重损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埋下了大量保险消费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潜在风险。
基于这一特点,今年6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严格规范使用自有保险从业人员。保险产品介绍、销售政策和营销推广活动以公司官方自媒体信息为准,严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分支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自行编辑
小张告诉记者,他微信上贴的大部分标语都是同事和同龄人的。
根据《全国商报》的查询,《通知》要求所有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保存审计记录,以备日后参考。此外,在严格问责方面,《通知》强调,对非法和不当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的问责应纳入各级机构的考核,并与保险从业人员的业绩、奖金和职级挂钩。
标题:你的朋友圈收到过误导性保险宣传吗?多地保监局已出手整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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