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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中国政府报道称,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主任刘鹤最近主持召开了一次关于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专题会议。会议听取了同业拆借行业风险专项整治和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防控进展情况报告,研究了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相关措施。

国务院发话:摸清P2P风险分布状况 制定必要的标准

会议指出,网上贷款领域和上市公司的股票质押风险总体可控。相关部门要深入了解网上贷款平台和风险分布,区分不同情况,制定分类政策,确保实效。抓紧研究制定必要的标准,加快建设互联网金融长效监管机制。防范和化解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风险,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应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鼓励和帮助市场主体积极化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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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矛盾,更好地为实体经济发展服务。要抓紧研究制定完善资本市场法律制度、改革股票发行制度、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立统一管理、协调发展的债券市场、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扩大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等切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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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一次!P2p在线贷款行业风险调查重启

2016年和2017年的p2p在线贷款风险调查已经结束。如果我们要讨论风险调查和解决的效果,本轮网上贷款危机已经给出了答案。

为此,自8月份以来,全国范围内的风险自查和复查又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8月17日,零一金融获悉,8月13日,p2p点对点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p2p点对点借贷机构合规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发布了《点对点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该合规检查计划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根据财新17日的报道,这份清单涉及108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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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自7月24日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宣布恢复网上贷款现场检查以来政策的实质性实施。

《通知》对此次合规检查提出了统一标准、全面覆盖、真实准确、调查与改革相结合的总体要求。在“统一标准”方面,p2p网上贷款整改办公室要求严格遵循网上贷款“1+3”体系框架和相关规章制度,统一和明确标准,提高质量和效率,严格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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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此次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10项,包括1)是否严格定位为信息中介,是否从事信用中介业务;2)是否有资金池,是否有客户预付款;(三)是否为自身融资或变相融资;4)是否直接或变相为贷款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护本金和利息;5)贷款人是否被严格赎回;6)是否对贷款人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7)是否向贷款人充分披露借款人的风险信息;8)是否坚持小额分散的同业拆借原则;9)是否出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或剥离给关联机构出售理财产品);10)是否通过高激励手段吸引贷款人或投资者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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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局和自律组织开始采取行动

8月22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官方微信发布文件称,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向p2p对等借贷成员机构发布了《p2p对等借贷机构自律检查通知》,并启动了p2p对等借贷成员机构自律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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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认为,自律检查包括三个阶段:自查自纠、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三个阶段的检查将是交错的。

文章指出,会员机构应接入协会互联网金融监管平台的相关系统,按要求认真提交数据,查漏补缺,在确保及时提交数据的同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认真参加协会各项监管政策要求和自律标准规则的培训,加强政策法规和自律标准规则的学习;如实填写自查自纠清单,说明相关制度和业务情况,完成自查自纠报告,最迟于2018年10月31日提交。

国务院发话:摸清P2P风险分布状况 制定必要的标准

除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当地的金融机构也开始采取行动。8月24日晚,北京市财政局正式下发了《关于启动北京市注册p2p对等贷款机构自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p2p对等贷款机构自查将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

国务院发话:摸清P2P风险分布状况 制定必要的标准

此次自查的主体是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清理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机构认定事实的通知》,以及2016年8月24日前成立的从事同业拆借业务的机构,目前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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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各机构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自查小组,由实际控制人、大股东、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和合规负责人组成。自查报告应包括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进展情况、存在的业务规模和风险化解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潜在风险等。机构应当实事求是,对人进行每次自查,确保自查结果客观准确,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进行检查和整改。整改不符合时,提交自检报告和良性退出计划。

国务院发话:摸清P2P风险分布状况 制定必要的标准

通知指出,自查报告原则上应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交,最迟不得晚于2018年10月15日。

标题:国务院发话:摸清P2P风险分布状况 制定必要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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