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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虎报6月27日消息,近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开对“金菊财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被判处7年零6个月的监禁和罚款;其他7名被告人根据其犯罪身份、角色和较轻情节被判处缓刑和罚款;未支付赔偿金的投资者损失了8000多万元,并责令8名被告撤诉。

聚金财富非吸案宣判:8千万未兑付 主犯被判有期徒刑7年半

法院认定,2012年7月至8月,被告石谋集合刘、黄等人作为股东在常州设立了多家公司。自2012年11月起,未获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已成立的公司为载体,公开招募财务经理向社会提供业务推广,谎称利用“阳光易贷”p2p平台模式提供投资理财、股权投资、生态农业,截至事件发生时,累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亿元,导致投资者在支付本息后损失8000多万元。

聚金财富非吸案宣判:8千万未兑付 主犯被判有期徒刑7年半

法院认为,被告人(包括8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均为共同犯罪,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及情节较轻作出上述判决。

聚金财富非吸案宣判:8千万未兑付 主犯被判有期徒刑7年半

法官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资金的流动性很大,很多投资者没有太多的投资渠道,所以他们很容易相信高利率幌子下的投资项目,陷入非法集资的陷阱。在这种情况下,一旦资金链断裂,就可能导致本金和利息的损失。投资者应加强筛选,理性投资,不要因为高利率而遭受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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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世茂,一个51岁的女人,是常州人。事发前,她是江苏裕世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菊财富」)的股东及法定代表人。据报道,金菊财富拥有常州点实金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江苏春运江南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江苏顺时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常州春之瑞花木有限公司,并在上海和江阴设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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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9日上午,江苏昱世金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石谋、刘等8名被告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武进法院开庭审理。两个多月后,该案终于迎来了判决。根据起诉书中的指控,2012年7月和8月,世茂等人预谋成立上述公司,并通过加入阳光易贷的p2p平台,吸收社会上不明人士的资金,从事资本借贷业务牟利。通过举办讲座、客户友谊、参观、口碑、散发传单等。,不明人员被引诱投资上述公司,非法吸收巨额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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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空调查,2017年7月3日,金菊财富因未能在2017年6月30日前提交2016年度报告,根据《企业例外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被列入企业例外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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