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545字,读完约6分钟
近日,湖南省下发了《湖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年6月初至7月底,全省围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调查活动进行了两个月左右的部署和重点工作。
根据通知,此次风险调查的重点领域包括五大领域,包括点对点借贷平台、众筹平台、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和ico活动。
风险调查的主要行为包括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以“消费者回扣”、“互助基金”、“加盟点”、“虚拟资产”和“牲畜托管”等名义进行的无持续盈利模式的非法集资;打着“一带一路”、“共享经济”、“慈善”的幌子非法集资。
附上
湖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非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省非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做好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把握非法集资的风险基础,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非法集资问题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 计划在今年6月初至7月底的约两个月内,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和重点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调查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各级地方政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主体责任和行业主要(监管)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通过对涉嫌非法集资风险的专项调查,进一步摸清重大非企业风险的规模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风险基本情况,加强分析判断,坚持长期、早发现隐患,及时制定有效的风险化解措施。同时,我们将密切关注探索建立非法集资的早期预防、早期识别和早期处理的长效机制,保持风险底线
二、调查的重点
(1)关键领域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
1.投资咨询、理财、第三方理财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
2.互联网金融行业,如点对点借贷平台、众筹平台、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和代币发行融资(ico)活动;
3.私募股权、电子商务、批发和零售、房地产和其他资本密集型行业;
4.各种农业合作组织和其他农业相关领域;
5.教育、医疗、养老、旅游等民生领域。
(2)关键领域
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数量居高不下,新案件数量、涉案金额和涉案人数均位居全省前列;案件增长迅速,特别是在涉案金额和参与者人数大幅增加的地区;城乡地区、中小城市、农村地区以及风险渗透和扩散的其他地区。
(3)关键行为
在“金融创新”的旗帜下,以“消费者回扣”、“互助基金”、“加盟点”、“虚拟资产”和“牲畜托管”的名义,不存在可持续盈利模式的非法集资行为;打着“一带一路”、“共享经济”、“慈善事业”的幌子,故意扭曲国家政策的非法集资行为;以老年人、残疾人和穷人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集资活动。
调查的重点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各市、州及成员单位应将存在突出非法集资问题的行业、地区和行为纳入调查范围。
三.工作措施
(1)全面实施布局
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在协调资源动员和贴近基层方面的优势,利用大数据、可疑资金和广告信息监控,通过行业调查、网格调查、社会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群众,开展辖区内和行业内的点对点风险映射,全面把握非法集资的风险基础。
(2)建立风险账户
定期总结调查情况,建立总风险清单,定量分析行业和区域风险规模。在此基础上,考虑利益相关者规模、风险暴露、公众意见、与稳定性相关的潜在风险等因素。筛选并建立关键风险线索管理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时间安排,实现风险处置的动态监控和管理。
(3)分类风险处置
坚持分类处置,一边调查,一边整改,确保调查结果落到实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主要监管部门和重点地区的地方市县政府要制定和完善调查计划,跟踪重点风险线索,做到一个企业、一个文件、一个政策,做好后续风险控制和后续处置工作,逐一消除隐患,并定期汇总报告,防止风险扩大或违法行为死灰复燃。要保持打击非法集资和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着力消除影响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绝不“拖、炸”风险。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和部署
根据湘政发[2016]15号文件和省非应急机制相关职责分工,市、州、县、市政府必须切实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成员单位必须坚持“管行业、管风险”的原则。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对于管理职责尚不明确的行业(如投资担保等)),工商部门应当组织调查取证。各地区、各部门要做到人员到位、职责明确、措施有效,切实摸清风险基础,遏制增量风险,逐步消化存量风险,把存量风险排查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为打好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打好基础。我们要严格履行职责,负起责任,不及时发现风险,形成严重的失职氛围;不及时发现风险,不及时处置,形成严重的失职氛围。
(2)完善监测和调查的长效机制
要把专项调查行动与日常监测和预警手段结合起来,检查漏洞,填补空白,加强总结。有效整合线上线下信息资源,争取尽早发现和介入各类风险,建立健全互联网非法集资监管治理机制。坚持条块结合,进一步完善分级预警、分类政策、分级决议等长效监测预警机制,逐步实现辖区内非法集资“无大案少发”的工作目标。加大对异地注册、异地经营、异地注册、频繁变更注册地址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的调查力度,加强横向风险信息共享、沟通与合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联动,形成联合执法、联合查处、联合整改的局面,推动形成“一地预警、全省制约”的工作局面,坚决杜绝风险企业新面孔、搬迁后卷土重来的现象。
(3)加强信息提交
一是积极提交工作动态信息。专项调查期间,各市州各行业主管部门应提交具体实施方案、亮点和成果、发现的突出风险和处置措施、典型案例(事)、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意见和建议等。二是专项调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果,深入分析辖区内非法集资风险的总体情况、现状、分布及成因,判断困难和风险情况,梳理典型案例(不超过3例),提出下一步监管、防范措施和建议,形成风险调查总结报告。请于2018年7月27日前将总结报告连同附表一并报送省办公室。
各省市办要加强协调指导,组织专项调查、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加强自上而下的协调推进。市州级专项调查工作将纳入2018年综合评价的重点内容。调查工作不扎实、不深入,调查结果与当地行业实际风险情况和案件发生情况有较大出入的,将在评估时扣分。
标题:湖南启动涉“非法集资”风险排查,ICO、P2P、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成重点领域
地址:http://www.erdsswj.cn/oedsxw/80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