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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同时发布了安全技术和受理终端技术两个规范,从2018年4月1日起实施。将近一个月过去了。实施的效果如何?

部分支付机构执行新规不到位央行支付结算司:或视情况作出进一步监管措施

"从实施效果来看,它实际上还不到位."4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支付清算部副主任樊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召开的《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8)》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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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表示,相对而言,商业银行和大部分支付机构实施了新的规定,但一些支付机构显然没有在这方面实施。“基本上,有政策和对策。要么故意逃避,避免,干脆什么都不做;或者做一些灵活的处理来处理这件事。我们也收到了这方面的投诉,也采访了相关机构,并要求限期改正。下一步将是酌情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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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规定中,规定静态扫描码支付标准上限为500元引起了许多讨论和质疑。根据新规定,从4月1日起,同一客户使用静态条码的单个银行账户或所有支付账户的累计交易金额不得超过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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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范解释说,新规定将条码支付的技术特征分为四个层次,即A、B、C、D,并相应规定了相应的支付服务。“从A类到D类的500元限额没有限制,这是针对不同安全级别的规定,而不是针对所有扫描代码支付的500元限额,而是仅针对安全级别最低的D类。”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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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8年)提供的数据,2017年,非银行支付机构办理的条码支付业务超过73亿,金额为9100亿元,占消费的99.93%。单笔消费金额从1元到100元的分配比例为33.68%,从100元到500元的分配比例为52.65%,小额、快捷、方便支付的特点更加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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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进一步表示,静态代码方便、成本低、易于打印,但其安全性相对较差,容易被犯罪分子替代并植入木马病毒,给客户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尤其是在某个地方感染病毒后,会对整个客户的信息安全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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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方面已经有很多案例。在制订政策的过程中,我们实际上收到了这方面的大量案例。”范强调,一定的额度不仅能满足小微企业和消费者的便利需求,也有助于控制资本风险和信息风险。更重要的是,这种安排可以引导、督促和强制机构提高支付服务的安全性。“为了更多地占领市场,对客户负责,支付机构必须提供更高安全级别的服务,从而有效提高整个支付服务市场的整体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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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商家的角度来看,范说,允许静态代码是考虑到小微商家的运营成本,遵循“小批量强调效率,大批量强调安全”的理念而做出的一种制度安排。

“假设商家的大量交易超过单笔500元,导致消费者无法成功完成支付,那么无论如何,这样的商家还是应该投入一些成本,采用安全级别更高的动态码,并积极提高条码支付的安全级别。”范对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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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说,每一项政策都是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也是利益和谐平衡的结果,取了最大的公分母。有大、中、小市场参与者,所以人们对政策有不同的理解和不同的声音是正常的。我们不能指望一项政策解决所有问题,也不能指望今天的一项政策解决未来相关领域的所有问题。毕竟,市场业务在不断发展,技术在不断提高,市场对支付和技术应用的理解也在不断加深。在实施新规则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总结经验教训,尽快完善规则,而不是赤裸裸地不执行规则,试图规避规则,无视规则,只为自己的利益。特别是,大型机构应率先依法遵守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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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能遵守对你有利的规定,你就不会执行对你不利的规定,或者在执行这些规定时需要一定的投资和调整。在一个没有规则的市场中,所有参与者最终都是受害者。”范对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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