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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杭州一家长期出租公寓“丁家”的破产案取得了最新进展。2019年12月20日,破产管理人向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西溪派出所报案,称公司实际控制人牟伟隐瞒公司重要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构成刑事犯罪。2019年12月21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对魏涉嫌隐匿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一案进行立案调查,并于当日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杭州长租公寓“鼎家”破产案进展:公安机关对公司实控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图片来源:照片网

丁佳于2018年8月宣布破产。当时,该公司的声明显示,鼎佳科技管理不善,资金链断裂,无法按时支付房东的租金,也无法退还房客的押金和预付租金。目前,已安排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涉及房东和房客的债务将分别解决。房东和房客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丁家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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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1日,西湖法院裁定受理杭州鼎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鼎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杭州西湖法院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务人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将财产、印章、账簿、文件等资料移交给破产管理人。丁家破产案受理后,破产管理人依法接手,调查了两家公司的财产线索。在此期间,西湖法院和破产管理人多次要求两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牟伟交出公司的财务账目,但牟伟以财务账目丢失为由推诿搪塞。

杭州长租公寓“鼎家”破产案进展:公安机关对公司实控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西湖区第二人民法院常任法官杨公对记者表示,破产案件受理后,破产管理人应当对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与公司相关的财产线索,然后依据破产法进行财产追偿。由于魏等公司负责人没有将公司的电子账册移交给破产管理人,审计和下一步财产回收工作无法顺利进行。这个案子是因为魏的行为一直困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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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公司的一些经理想通过破产程序逃避债务,不向破产管理人提交账簿,隐藏账簿导致公司无法清算,最终破产程序结束,这是典型的逃避债务行为。杨公进一步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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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6日,西湖法院再次向魏询问公司财务账簿的具体去向,向其说明相关法律责任,并要求其立即将财务账簿交给破产管理人,但魏仍以重大损失为由拒绝配合。2019年12月20日,破产管理人向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西溪派出所举报,魏隐瞒公司重要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行为构成犯罪。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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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丁家案是西湖法院受理的第一起长期租赁公寓破产案件,由于两家公司涉及的债权人人数众多,负债金额较大,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本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以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根据以往债权申报统计,截至4月27日,本案例网上债权申报及补充申报1006份,申报总金额为28,659,435.28元。其中,普通索赔960件,总金额28,138,451.56元,员工索赔46件,总金额520,983.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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