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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国家商报记者获悉,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深圳市信息中介机构同业拆借良性退出举报人指引》(以下简称《举报人指引》)。全文由六章十七条组成,包括举报流程、举报人保护和激励措施。

《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良性退出知情人举报指引》出炉:举报受理方应

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表示,《知情人报告指引》有两大目标:打击网上贷款机构在经营和退出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良性退出知情人举报指引》出炉:举报受理方应

报告对象是网上贷款机构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根据知情人报告指南,知情人包括贷款人、借款人、贷款人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JISC)、网上贷款机构的员工、专业中介机构的代表和其他知情人。报告对象是在网上贷款机构运营和退出过程中,销毁、隐匿或伪造数据、隐匿或转移财产、转移利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还款组成员、网上贷款机构员工以及网上贷款机构的其他参与者。报告的接收方是市、区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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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而言,在报告接受度方面,内部人员可以通过报告方公布的联系方式和报告方式进行报告,并鼓励实名报告。根据举报人举报的不同事实,举报的接受方承担不同的责任,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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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贷款机构的一般违规和轻微损害贷款人利益的举报,由还款组(成员为举报对象的除外)或JISC按照《退出指引》规定的职责和授权范围进行调查,并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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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果网上贷款机构和利益相关者举报了破坏、隐瞒或伪造数据、隐瞒或转移财产、转移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侵害或损害贷款人和网上贷款机构利益的行为,而JISC认为无法通过自身内部协调机制和网上贷款机构解决的,退社队、JISC和知情人应及时向区财政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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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结果每个月都会反馈给实名举报人。根据核查进展和相关部门的结果,接收方应定期(按月)反馈给实名举报人。当报告和核实重大进展时,及时反馈给实名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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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注意到,为了保护内部人,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也公布了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包括举报材料由举报人专人处理,由专人打开;举报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和传播范围进行,实名举报材料应按照保密程序进行保管和管理。另外,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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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认为,实名举报首先提高了举报效率,增强了举报效果;其次,它大大减少了恶意虚假报告的发生。但是对于举报者来说,报告的成本和报复的风险也会增加。因此,准则在单独的一章中规定了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明确保护了举报人的权益,调动了举报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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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材料属实,举报对象确实构成犯罪的,主动提供举报证明材料、举报有功的实名举报人,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物质或者精神奖励;对于涉嫌领导或参与实施违法行为,但积极提供相关支持信息或协助侦破案件的举报人,可依法减轻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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