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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上海市检察院)召开上海市检察机关打击和惩治“日常贷款”犯罪新闻发布会,报道了上海市检察机关自2018年以来打击和惩治日常贷款犯罪的总体工作情况。
根据通知,许多日常贷款犯罪得到了有效打击,上海市检察院也在许多方面发挥了作用,将打击和惩治日常贷款犯罪作为专项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消除和遏制日常贷款犯罪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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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严厉打击了373名一审定罪者。上海市检察院报告称,从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上海市检察院批准(决定)逮捕432起案件中的879人,他们犯有日常贷款罪;在260起案件中,有653人被起诉,其中373人被一审定罪,82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罚款500万元。
据了解,自2019年7月开展惩治日常贷款专项行动以来,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266 562人,占2018年1月以来总逮捕人数的61.57%,占总逮捕人数的63.94%;自2018年1月以来,326人起诉了129起案件,占起诉总数的49.62%,占起诉总数的49.92%。
据报道,上海的常规贷款案件数量存在地区不平衡,全市各区都有常规贷款案件,但案件数量存在地区差距。前三位是闵行、普陀和浦东,占全市病例总数的43.75%。诈骗罪是涉及的主要犯罪。以批准逮捕案件为例,共有857人涉嫌欺诈,占所有涉嫌案件的97.49%,并伴有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提供虚假文件、隐瞒和隐瞒犯罪所得等行为。
另外,在日常贷款中,认罪宽大制度的适用率相对较低。自2018年1月以来,共有119名常规贷款犯罪嫌疑人通过认罪从轻处罚制度被起诉,占起诉总数的18.22%。这与日常贷款案件复杂、犯罪嫌疑人借口多、不认罪比例高有关。
此外,还出现了一些新的常规模式,如对病人和学生等特殊群体实施欺诈,在买车过程中利用交押金和取车之间的时间差,以及借款人和小额贷款公司相互勾结骗取贷款。此前,《国家商报》还报道称,一些公司向求职者和应届毕业生提供培训贷款,年化率高达16%。
上海检察院从五个方面加强法律监督,防止泄密,纠正错误。近年来,日常贷款犯罪猖獗,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阻碍了司法公正。上海市检察院表示,已将打击和惩治日常贷款犯罪作为专项扫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决遏制日常贷款犯罪势头。
在打击日常贷款过程中,上海市检察院会同公安、法院制定了《关于处理本市日常贷款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见》,作为处理日常贷款案件的指导意见,并开展专项调查,以提高对日常贷款中恶势力犯罪的司法处理水平。
据了解,上海市检察院还从三个方面对日常贷款案件进行了严格审查,包括:坚持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早期介入,积极引导侦查人员收集固定证据;
坚持跟踪监督,与公安机关建立通报和反馈机制,对涉嫌不扣日常贷款的案件不报的,检察机关应当监督补充调查意见的落实,并及时提出催办意见;
坚持自我补充调查。对于退回补充侦查后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积极开展自我补充侦查。
在法律监督方面,上海检察院从五个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一是追捕和起诉。数据显示,自2018年以来,已有47名常规贷款犯罪嫌疑人被追查和起诉,21名常规贷款犯罪嫌疑人接受了审查,以补充缺失的犯罪事实。
其次,加强立案监督。有专人负责审核日常贷款的监管线索,进行深入调查核实,对反对但长期未查未结的案件进行跟踪监管,确保查到底。自2018年以来,共有10起案件由31人监督和归档。
第三,加强审判监督。对诉讼和判决不同的日常贷款犯罪案件进行逐案分析,对错判者依法提出抗诉。自2018年以来,三起判决异常轻的常规贷款案件遭到抗议或重审,其中两起得到减刑。
第四,加强刑事监督与民事监督的衔接。针对日常贷款犯罪中经常涉及虚假诉讼的事实,将相关线索转移到民事检察部门进行审查。如有错误,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并督促纠正。
第五,加强内部监督。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我们对不逮捕不起诉的日常贷款案件进行了全面自查,对13起可以继续补充调查的案件提出了详细的补充调查意见。经过补充调查,又有2人被捕。
标题:上海检方对“套路贷”重拳出击 373人一审获罪 82人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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