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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指出,小额信贷公司监管当局暂停了新批准的网络(互联网)小额信贷公司;暂停新一批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跨省(区、市)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部门应当符合国务院的有关文件。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经批准的机构,应重新审核其业务资格。
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p2p网络贷款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规范和整顿现金贷款业务的通知》。
通知明确指出,小额信贷公司监管当局暂停了新批准的网络(互联网)小额信贷公司;暂停新一批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跨省(区、市)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部门应当符合国务院的有关文件。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经批准的机构,应重新审核其业务资格。
从业者必须接受访问管理
中国银监会普惠金融司副司长严丰表示,现金贷款通常是指无交易场景、无指定用途、客户群有限的小额贷款业务,其特点是金额小、期限短、利率高、无抵押。现金贷款作为近年来通过互联网在中国迅速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在满足一些社会群体的正常消费信贷需求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业务发展的过程中,一些开展现金贷款业务的机构已经进入了灰色地带,出现了一些问题,如高利贷、暴力收集、滥用个人信息、监管套利等。此外,一些机构无证经营,涉嫌非法放贷,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专业人士表示,总体而言,现金借贷机构普遍利用监管规则中的一些漏洞,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进入了灰色地带。首先,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规则不明确,为现金贷款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机遇。第二,一些现金借贷平台从持牌金融机构获得资金,这可能导致风险交叉感染。第三,现金贷款平台本身的业务模式是不可持续的。为了快速拓展业务,现金贷款平台的风险防控往往流于形式。第四,严重侵犯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为了快速拓展业务,一些互联网现金借贷平台利用欺诈手段诱使客户过度借贷。
关于现金贷款业务的原则,通知指出,金融机构的设立和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经依法取得贷款业务经营资格,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经营贷款业务。同时,各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本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严禁发放或匹配违反法律相关利率规定的贷款。
通知强调,要严格规范网上小额信贷业务的管理。暂停发放无特定情景和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减少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借款人“以贷促贷”和“多渠道借款”。严禁发放“校园贷款”和“首付贷款”,严禁发放股票、期货等投机性业务贷款。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建立持续有效的监管安排,中央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
通知明确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款”业务应进一步规范。其中,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无贷款业务资格的机构提供资金,也不得与无贷款业务资格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
在完善p2p对等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方面,通知指出,不允许匹配或伪装不符合法律相关利率要求的借贷业务;严禁从贷款本金中扣收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逾期利息、滞纳金和罚息。
现金贷款业务预计将大幅下滑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战略研究部负责人、互联网金融标准研究所副所长肖翔表示,相信随着相关法规和监管政策的实施,行业内的“害群之马”将得到迅速清理,“劣币驱逐良币”的混乱局面将得到遏制,相关业务活动将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发挥应有的作用。
中国小额信贷产业发展研究会会长季表示,整个现金贷款业务量将大幅下降。由于没有多少真正的特许现金借贷机构,现金借贷平台的总数尚不清楚。该行业估计有2000至5000家,但其中只有几十家拥有在线小额贷款许可证,从事现金贷款业务。
业内人士强调,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下一步是规范现金贷款业务,要把握的原则不是“一刀切”或“不做”,而是以问题为导向的原则。总的思路是以否定列表的形式进行规范和矫正。同时,坚持标本兼治与疏通相结合。
肖翔表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将按照《通知》关于“充分利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防止借款人长期借款和过度借款”和“充分利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报告平台,充分发挥社会。按照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行业信用基础设施和报告平台,不断加强成员机构自律规范和金融消费者风险预警教育,为规范整改和监管政策有效落实提供支持和配合。
标题:现金贷整顿办法出台 暂停新设网络小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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