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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普惠金融司副司长严丰在当天举行的银监会吹风会上表示,下一步,在前期清理整顿p2p现金贷款业务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要遵循标本兼治、疏导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方式。
现金贷款整改“靴子”终于正式落地。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和p2p网络贷款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关于规范和整顿“现金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要求清理整顿网上小额信贷。小额信贷公司监管部门暂停新批准的网络(互联网)小额信贷公司;暂停新一批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跨省(区、市)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经批准的机构,应重新审核其业务资格。
所谓现金贷款,通常是指无交易场景、无指定用途、无客户限制的小额资金借贷业务,其特点是金额小、期限短、利率高、无抵押。但是,这项新规定实施后,现金贷款将不复存在。通知要求暂停发放无特定情景和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减少现有业务,限期完成整改。
银监会普惠金融司副司长严丰在当天举行的银监会吹风会上表示,下一步,在前期清理整顿p2p现金贷款业务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要遵循标本兼治、疏导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方式。在制度层面,主要从四个维度进行监管:整顿网上小额贷款、规范特许金融机构的合作行为、完善p2p现金贷款业务、打击非特许贷款机构。同时,根据问题导向原则,以负面清单的形式,主要从降低高利率、打击不当收款、禁止长期借款、贷款支持贷款、高杠杆、加强客户信息保护等方面进行业务层面监管。
严丰表示,将按照以下七项原则推进现金贷款整顿:一是贷款发放者必须持有相关贷款业务许可证,对未经批准从事非法贷款业务的机构要严厉打击和取缔。
二是各类机构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对借款人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收取的综合资本成本进行民间借贷的利率规定,禁止发放违反相关利率规定的贷款。通知还要求,各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本成本应统一折算成年化形式,贷款条件和逾期处理信息应提前充分公开披露。
第三,各种机构或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不得以暴力、恐吓、侮辱、诽谤或骚扰的方式收取贷款。
四是地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不得新批准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不得新批准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跨省(区、市)小额贷款业务;此外,《通知》还对现有公司进行了规范,要求已经批准设立的公司暂停批准开业。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经批准的机构,应重新审核其业务资格。
第五,各类机构应遵循“了解客户”的原则,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诱导借款人过度借款;不得向没有收入来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单笔贷款的本金、利息和债务总负担应明确设定金额上限,贷款展期次数一般不得超过2次。
第六,各类机构应坚持审慎经营的原则,充分考虑信用记录缺失、连带债务、欺诈等因素的影响。加强风险防控,不得多头借款、重复授信、以贷养贷;通知还要求各类机构加强风险内部控制,谨慎使用“数据驱动”的风险控制模式,不得以各种方式隐瞒不良资产。
第七,要求各类机构保护客户信息,不得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交易或泄露客户个人信息。
除监管网上小额贷款公司外,《通知》还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金贷款业务。特别是对于“贷款援助”模式,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无担保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信用增级服务和背靠背承诺等变相信用增级服务,并要求和确保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向借款人收取利息费用。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许多从事现金贷款的网上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是通过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吸收银行资金,这种“输血”路径在未来将被切断。根据通知,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发行和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投资于(类)证券化产品或以“现金贷款”、“校园贷款”和“首付贷款”为基础销售的其他产品。
标题:现金贷整顿靴子落地 围绕四维度七原则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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