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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厦门市金融办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网上贷款机构管理的公告》,决定在清理整顿互联网金融过程中,对名称或业务范围中含有“网上贷款”、“同业拆借”、“p2p”等工商登记事项的企业暂停登记,但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的除外。
根据《厦门市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新设立的网上贷款机构应在其营业执照的业务范围中注明“网上贷款信息中介”等内容。
今年9月21日,零点一财经报道,福建省厦门市在过去一年中注册成立了454家涉及“网上贷款信息中介”业务的公司。笔者向开心宝咨询了“点对点借贷信息中介”,发现共有643家关联公司在其业务名称和业务范围中列出了“点对点借贷信息中介”字样。值得注意的是,517家公司成立不到一年,其中454家在福建省厦门市注册。
附上
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网上贷款机构管理的公告
为加强对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同业拆借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互联网金融清理整顿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1.互联网金融清理整顿期间,除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外,对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网上贷款”、“点对点贷款”、“p2p”字样的企业,将暂停注册。
二、以企业名义恶意炒作、非法改变股权、扰乱市场秩序等。,我们将严厉打击有关部门,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已完成整改的点对点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按程序和要求申请注册,依法合规管理。金融监管部门对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机构的注册并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性和信用状况的认可和评价。
厦门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7年11月22日
标题:厦门暂缓含网贷、P2P字样企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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