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20字,读完约2分钟
每一个记者史娜,每一个编辑毕,
8月4日,广东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了《关于规范广东省(不含深圳)信息中介机构同业拆借贷款人之间债权转让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网上贷款平台应设立债权转让区,为贷款人之间的债权转让业务提供信息中介服务,所有债权转让业务应在债权转让区进行。
同时,上述征求意见稿要求债权不应打包转让;债权人只能在持有债权3个月以上后转让债权;平台本身及其关联方不得转让债权;债权持有人应当一次性将债权转让给债权受让人,债权受让人的人数应当与债权持有人的人数相同;网上贷款平台不得将贷款人持有的债权作为抵押物向平台贷款人提供信用贷款;网上贷款平台不得进行不正当宣传(包括但不限于随时退出和随时申请退出),以免误导贷款人。
广东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征求意见函中表示,最近组织了几次网上贷款机构贷款人之间债权转让业务研讨会,会议认为贷款人之间债权转让应分类监管。
在这方面,广东一个p2p平台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商业日报》采访时表示,债权转让的要求是地方协会对会员单位的自律要求,不是强制性法律;总的来说,这一要求是业内最早的债权转让方式,而一对一的债权转让是以最传统的方式实现的;虽然对债权转让的要求比广东以外地区严格得多,但在目前广东(非深圳)债权转让一刀切的环境下,还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放开的,这相当于给本地平台一个机会。
此前,国家商报在今年7月18日率先报道,广东(非深圳)监管部门要求p2p平台禁止一切形式的债权转让活动和服务,包括贷款人之间的债权转让。这在p2p行业引起了争议,尤其是在广东(非深圳)。当时,很多p2p平台在《被采访》中担心广东会出现政策萧条,一些p2p平台表示可能会引发更多风险。
标题:转机!广东互金协会发债转规范征求意见稿
地址:http://www.erdsswj.cn/oedsxw/127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