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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来源:中国视觉(000681,诊断单元)

12月14日,中国平安(601318,诊断)宣布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值得注意的是,大会通过了《关于考虑回购公司股份及相关授权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

中国平安上千亿回购方案获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前11月保费收入约6605.07亿

截至2018年12月14日,平安a股总市值达到1.13万亿元,根据计划,回购总额不应超过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这意味着平安的回购金额可能达到数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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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晚,平安发布保费收入公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平安控股子公司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合计6605.07亿元。

回购公司股份的计划已获临时股东大会批准。12月14日,平安发布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显示,会议通过了之前提出的回购公司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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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安此前发布的《方案》,平安回购的目的是维护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股价稳定,保护和保障投资者的长期利益,促进股东价值最大化;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期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公司经营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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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计划中指出,公司将根据资本市场和公司股价的波动和变化,适时适度回购公司公开发行的境内外股票,回购总额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回购资金包括自有资金和符合监管政策法规要求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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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12月14日,平安a股总市值高达1.13万亿元(h股市值约为0.484万亿元)。根据该计划,回购总额不应超过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即平安的回购金额可能达到数百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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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本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发行债券融资工具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根据该议案,为满足公司长期稳定发展的需要,优化资本结构,调整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平安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进行债务融资,一次性或分次在境内外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债务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及监管部门许可的其他人民币或外币内债和外债融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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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发行费用后,发行债券融资工具所筹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资本、补充公司营运资本、偿还公司债务及投资项目以支持本集团业务发展。

今年前11个月,保费收入约为6605.07亿元。12月14日晚,中国平安也发布了保费收入公告。公告显示,其控股子公司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总计6605.0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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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产保险)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为2229.54亿元;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为4144.53亿元;平安养老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养老保险)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为196.6亿元;平安健康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健康保险)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为34.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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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通过平安人寿保险、平安养老保险和平安健康保险经营人寿保险业务。平安人寿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是指这三家子公司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总和。其中,平安人寿保险业务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分为个人业务和集团业务。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个人业务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为4214.55亿元;其中,新增业务1412.81亿元,新增业务2801.74亿元。集团业务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160.98亿元;其中新业务占绝大多数,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160.6亿元,续保业务3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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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平安财产保险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分为汽车保险、非机动车保险和意外健康保险,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分别为1613.54亿元、530.25亿元和85.7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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