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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三定工作的不断推进,银保合并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对于保险市场监管而言,今年10月也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10月18日,第号行政处罚决定发[2018]1号,意味着中国保监会已经开出了第一张保险票。
相比之下,各地监管体系的步伐总是平稳的。据《商业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10月份,宁波、安徽、云南、广西等10多个地方保监局共披露145项行政处罚决定,涉及罚款2000多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罚款中,有7笔与银行保险渠道有关,涉及罚款142.06万元。具体来说,在银行出售保险的过程中,欺骗被保险人是最常见的违规行为。此外,还存在未取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客户信息不真实、提交错误监管报表等问题。
10月份,保险罚款的数量逐月增加。今年10月,国家监管系统共公布了145套行政处罚结果。与九月份相比,门票总数有所增加。其中,宁波、安徽、云南、北京和广西的保监局都披露了10多张车票。
具体来说,财产保险公司收到的罚单最多,达到69张;保险中介位居第二,总共有45张票。值得注意的是,与上月相比,监管系统对保险中介机构发出的罚款数量大幅增加。
从罚款数额来看,今年10月份,地方保监局对财产保险公司共罚款1181.8万元(机构罚款818万元,个人罚款363.8万元),占罚款总额的50%以上。PICC P&C保险、太平洋保险财产保险、迪达财产保险、平安财产保险和中国人寿保险走在前列;人身保险公司被罚款400万元(机构罚款294.5万元,个人罚款105.5万元),占近20%,而PICC人寿、中国人寿(601628,咨询股)、泰康人寿和富德人寿被罚款相对较多。同时,被点名的保险中介被罚款287.3万元(机构179.7万元,个人107.6万元)。其中,安城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唐生荣信保险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广西永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北京启胜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中联济南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等机构被罚款10万元以上。据《国家商报》报道,大型保险公司比中小型保险公司受到的惩罚更频繁。对此,一些业内人士指出,大型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较多,业务量较大,因此被点名的概率相对较高。
据统计,今年10月份,当地保监局披露了近50组涉及上市保险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以中国人寿杭州余杭分公司为例。该公司因准备或提供虚假报告、声明、文件和材料被当地监管机构罚款50万元,这是去年10月份一次事故中罚款较高的案例。
欺骗投保人是违反银行保险渠道的最大受害者。除了人寿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银行保险渠道一直是当地保险监管机构关注的重点领域。
根据《国家商报》的不完全统计,今年10月,上海和安徽的监管机构都向银行发出了罚款。其中,上海保监局当月公布了6套行政处罚结果,指出4家商业银行在保险相关业务中存在违规行为。
具体来说,欺诈投保人仍然是违反银行保险渠道的最大受害者。其中,光大银行(601818,诊断单元)员工在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出现表述与保险条款不一致的情况;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601166)电话销售中,存在保险合同中未引入或未完全引入保险消费者核心权益的问题。
另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60万)合肥分行存在客户信息不真实、监管报告不正确等问题。
从行政处罚结果来看,地方保监局对上述违规行为一般处以警告和10万至25万元的罚款。然而,更值得注意的是,与9月份相比,10月份披露的银保渠道客票数量大幅增加,银保合并带来的协同监管效应似乎逐渐明显。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宁伟对《中国商报》表示,在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之前,一个由三人组成的小组也将定期举行合作会议进行沟通。事实上,监管当局早就意识到银行、保险和证券一体化运作中暴露出的问题。他指出,这三个行业并不局限于简单的渠道合作,还涉及资本和股东等高层合作。特别是对于完全特许经营的金孔集团,其内部关联交易可能存在隐患,监管部门会更加重视信息披露,希望监管更加完善和合理。
事实上,随着监管的加强,银行保险渠道确实面临着一定的考验。东北证券(000686)分析师周磊指出,由于缺乏持续的现金流入,通过银行保险渠道销售的批发产品的内含价值较低,业务结构不平衡。另外,财务管理业务比较激进,手续费高,对业务贡献不大。从长远来看,转型势在必行。
对于一些转型缓慢的保险公司来说,通过银行保险渠道销售批发产品仍然是短期内获取巨额利润的重要手段。基于简单推荐的自然属性,在销售保险的过程中,银行夸大宣传、回避重要事物等违规行为相对较为常见。
标题:10月各地监管公布逾百份保险罚单 银保渠道获罚142.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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