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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北京市金融共同整治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启动北京市注册p2p对等贷款机构自查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
《补充通知》要求8月24日符合北京互金整治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开展北京注册p2p点对点借贷机构自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的p2p网络借贷机构按照《通知》的要求进行自查。提交相关材料时,还需按照《自律检查和行政核查材料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要求,将所有材料上传至金冠通系统进行配合。
据了解,p2p网络借贷机构于2018年9月13日开始上传数据,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15日。
8月24日,市互助金整治办公室发布通知,称北京将陆续对p2p对等贷款机构进行自查、自律检查和行政核查。值得一提的是,参与自查工作的主体是2016年8月24日前成立的从事同业拆借业务且仍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机构,并已收到北京市金木整改办下发的《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机构事实认定整改通知书》。
已完成提交自查报告、真实性承诺和退出计划的机构应按照《名单》的要求准备材料。《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该清单主要包括公司基本信息、公司系统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文本及相关证明材料、财务信息及相关统计数据、存管银行、信息披露、信息安全、解释性文件等材料。
标题:北京市互金整治办下发P2P网贷自查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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