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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为促进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对外开放,规范境外机构债券发行,保护投资者在债券市场的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公告中国人民银行[2018]16号)(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进一步明确了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的条件和申请程序,同时规范了信息披露、发行登记、托管结算、人民币资本账户开立、资本交换、投资者保护等事项。
评级机构东方金城首席宏观分析师王庆指出,这是熊猫债券试点发行以来,银行间债券市场第一次系统化的管理方式,是近几年熊猫债券管理成功经验的总结,也是对熊猫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未来发展的总体规划。从这个意义上说,该公告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国际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公告》将境外机构发行人分为四类:在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的外国政府机构、国际开发机构、金融机构法人和在中国境外合法注册的非金融企业法人。
根据公告,境外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应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外国政府机构、国际开发机构及其他相关债券,以及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外国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应向中国银行同业市场交易商协会(601988)(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登记。
王庆指出,《公告》规定了发行条件、发行程序和信息披露这四大类的全过程规则,为各类发行人提供了可操作性的规范。此前,在发行熊猫债券的过程中,外国政府、海外金融机构和海外非金融企业只能参照国际机构的发行流程,向主管部门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缺乏统一标准,申请效率较低。
根据公告,境外金融机构法人应按照国家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规定,在债券发行和定价前,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本期发行的最新招股说明书、信用评级报告(如有)、承销协议和承销团协议、法律意见书等最终相关文件。
财政部依法对从事相关财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监督。财政部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存在严重执业质量问题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采取责令限期改正、公告等监管措施。
针对上述规定,王庆表示,《公告》建立了中央银行、外汇局和财政部各司其职的银行间债券市场熊猫债券发行监管框架和同业公会自律管理框架,有利于提高熊猫债券监管的协调性和统一性,有望降低熊猫债券发行人的监管成本。
要求申报财务报告中使用的会计准则。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告建议境外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法人发行债券并公开披露相关财务报告时,应在招股说明书和财务报告的显著位置声明其财务报告所采用的会计准则。如果披露的财务报告不是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或同等会计准则编制的,应同时提供以下补充信息:
(一)所用会计准则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重要区别;
(二)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调整的差异调整信息,表明会计准则差异对境外机构财务报表所有重要项目的财务影响。
王庆表示,公告明确指出,境外发行人应采用中国会计准则或报告所采用会计准则与中国会计准则的差异调整信息,既考虑了境内投资者使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习惯,也尊重了境外发行人使用会计准则的原有习惯。此外,《公告》明确了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为境外机构发行熊猫债券提供审计服务的规则,也填补了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为发行提供审计服务的空监管空白。
在信用评级方面,王庆指出,公告并未强制熊猫债券发行人进行信用评级,信用评级报告和结果不再是熊猫债券发行的必要条件。信用评级已经成为发行人在吸引投资者的基础上的一种选择性行为,表明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熊猫债券更接近国际债券市场,也符合债券登记制度的发展方向。
总体而言,王庆认为,该公告对中国债券市场的双向开放具有重要意义。王庆判断,随着熊猫债券发行条件的放宽,人民币汇率基本保持稳定,下一步将有更多海外机构进入熊猫债券市场融资。预计2019年熊猫债券的年发行量将大幅超过1000亿元(2017年为569亿元,2018年9月为719亿元),国内债券市场的双向开放将加快,国内债券投资者的投资目标也将更加丰富。
标题:央行、财政部发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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