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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国家商报记者获悉,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在深圳开展p2p对等贷款合规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p2p对等贷款机构的合规检查提出了五项总体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通知》规定的自查时间,各机构应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实际营业场所注册所在地的区(新区)财政工作部门。各区(新区)应督促、指导辖区内机构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并在2018年10月12日前收集、汇总相关总结报告和自查报告,提交深圳市整治办公室。
网上贷款所高级研究员张就近日来深京相关监管部门下发文件监管p2p行业的情况向《商业日报》表示,目前很多地方都下发了文件监管p2p网络贷款平台。 主要是因为国家网上贷款整治办公室最近向当地网上贷款整治办公室和中国互助黄金协会下发了《关于开展p2p点对点贷款机构合规性检查的通知》,包括自查、自律检查和行政核查,要求在12月底前完成。 目前,剩余时间不到4个月,各地整改办已经响应政策号召,加快了对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合规检查,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查。
符合性检查包括五项一般要求根据通知,该符合性检查包括五项一般要求。
首先,标准是统一的。严格按照《同业拆借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同业拆借信息中介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同业拆借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等要求执行。,并结合《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统一和明确标准,严格控制。
第二,全面覆盖。根据《深圳市整治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点对点贷款信息中介机构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仍在正常运行的p2p网络贷款机构,将在2018年2月5日前进行检查,实现机构和业务检查的全覆盖。
第三,它是真实和准确的。检查过程清晰透明,检查结果客观准确,报告内容真实。
四.调查与改革相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应进行检查和纠正。
5.把握进展。严格遵守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本次合规检查的工作时限,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全面启动检查工作。本次检查分为机构自查、自律检查和行政核查。原则上,机构自查应在2018年10月12日前完成,自律检查应在2018年11月12日前完成,行政核查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根据通知,自律检查报告和真实性承诺书应于11月12日前报送深圳市整治办公室。值得注意的是,在行政核查中有一票否决制度。深圳市整治办公室在自查和自律检查的基础上,组织相关单位对报告内容和数据的真实性进行行政核查。如发现内容不真实、故意隐瞒、遗漏或伪造,将严肃通知、追究责任,网上贷款机构将一票否决。
合规检查集中在十个方面。此外,根据通知内容,本次合规检查重点关注以下十个方面:
1 .是否严格定位为信息中介,是否从事信用中介业务;
2.是否有资金池,是否有客户预付款;
3.无论是为自己融资还是变相融资;
4.是否直接或变相为贷款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护本金和利息;
5.贷款人是否被严格赎回;
6.是否对贷款人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
7.是否向贷款人充分披露借款人的风险信息;
8.是否坚持小额分散的同业拆借原则;
9.是否出售理财产品筹集资金(或剥离给关联机构出售理财产品);
10.是否通过高激励手段吸引贷款人或投资者加入。
关于第六项,即是否评估贷款人的风险并进行分级管理,张表示,大部分平台都实施了贷款人的分级管理。首先,要对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大部分平台已经启动了评估;其次,在投标过程中,一些项目标有匹配的投资者风险偏好类型,如对借款项目具有谨慎和以上风险容忍度的投资者,风险容忍度较低的投资者不能投资相关目标;另一种方式是平台对贷款项目的风险等级进行分类,投资者是否属于项目风险等级合格的投资者由投资者自己决定。鉴于投资者层级管理整改困难,一些未落实的平台也在加紧整改。
同时,《通知》指出,行政核查工作应在12月31日前完成。在合规检查中,将根据工作实际,推进机构的自查、自律检查和行政核查。
标题:深圳下发P2P网络借贷合规检查通知 将重点关注“是否有资金池”等十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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