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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海淀法院宣布首例比特币现金纠纷案,判决北京乐酷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酷达,okcoin运营商)向冯先生的注册账户发放38.7480比特币现金,驳回冯先生的损失赔偿请求。

比特币“分叉”引发比特币现金争议案  法院判决:发放等量比特币现金 驳回赔

据《国家商报》记者报道,这是一场投资者声称比特币现金提取按钮消失的纠纷,并要求okcoin赔偿bch在非收款期价格下跌的损失,而okcoin则表示已经履行了通知和指导的责任。

比特币“分叉”引发比特币现金争议案  法院判决:发放等量比特币现金 驳回赔

起源于比特币分叉的bcc(比特币现金)诞生于2017年8月1日,它不仅带来了虚拟货币ifo的新游戏,也带来了okcoin等新的交易平台机制。

2017年7月18日,bcc成立时,okcoin宣布交易平台将从2017年7月30日至2017年8月2日暂停部分功能(预计),包括停止比特币充值和取款。他还表示,如果比特币被分割成一个或多个比特币,okcoin将根据所有权向所有客户提供所有分割后的比特币,并逐步推出所有新类型的比特币交易。如果价格在分叉过程中出现异常,okcoin可能会暂停交易。

比特币“分叉”引发比特币现金争议案  法院判决:发放等量比特币现金 驳回赔

2017年7月25日,okcoin银行宣布了比特币和bcc的三种处理方案。1.如果您的账户在2017年8月1日20:20之前持有btc,我们将根据所有权向您提供相同金额的bcc,我们将在适当的时候将其分配到您的账户。二、从2017年7月31日00:00至2017年8月3日00:00,为防止比特币充值或取款被回滚和重播,我们将停止比特币充值和取款。为了您的方便,我们建议您提前充值比特币,以避免在意外市场情况下无法交易的情况。第三,为了防止转账btc丢失bcc或转账bcc因重放攻击而丢失btc,okcoin货币银行需要进行一些技术测试,取款的恢复时间可能会提前或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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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日,okcoin银行发布“okcoin银行bcc快照及收款公告”,称okcoin银行将于2017年8月1日北京时间20: 20拍摄账户快照,并根据账户的btc权限进行计算。所有收到的密件抄送将直接记入您的okex即期账户。《国家商报》记者试图打开okcoin官方网站的新闻,但点击后,它直接跳到了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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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日,本案另一主角冯先生在乐酷货币银行注册了个人账户。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11月27日,冯先生未进行其他比特币交易,始终持有38.7480枚比特币。如果您在2017年8月1日20:20之前在您的账户中持有btc,乐酷达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的内容在车站向冯先生发放相同金额的比特币现金。但此后,冯先生一直无法通过okcoin货币银行账户收到相应的比特币现金(b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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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表示,冯先生根据比特币取款公告进行比特币取款时,发现网页上的按钮已经消失。在未能收到比特币后,冯先生曾多次与乐酷达公司沟通,但对方至今没有给他应得的比特币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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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协调不成,冯先生向法院起诉北京乐酷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要求赔偿价款损失16万余元。

Okcoin:用户已经通过各种渠道得到通知和指示。2018年8月6日,okcoin发布了《对比特币分歧引发的投资者诉讼案件审理的回应》,称okcoin用户用了长达4个月的时间才收到bch,并通过各种渠道对用户进行了告知和指导。在四个月的收集期内,99.9%的平台用户收到了相应的bch,但用户很长时间没有收到。在了解到这种情况后,okcoin表示,它仍然愿意帮助用户,并接收所有存入交易所的38.748 bch。okcoin货币银行的服务因不可抗力而停止,这也是对国家监管机构通知和指导的积极回应。在此期间,bch的价格下跌是市场波动的正常结果,okcoin Bank不应对此负责。然而,用户建议okcoin Bank以bch的最高价格补偿其差价。奥克肯货币银行认为这种不合理的要求是恶意勒索,因此将此案提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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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冯先生提出,在不收款期间,以bch价格下降为由,让okcoin以bch最高价格向其支付赔偿金,并返还其应得的bch金额。

对此,海淀法院认为,比特币属于合同法中的交易对象,具有应受法律保护的民事利益。冯先生的主张有合同法依据。但是,原告(冯先生)要求赔偿的比特现金价格损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比特币“分叉”引发比特币现金争议案  法院判决:发放等量比特币现金 驳回赔

最后,海淀法院裁定乐酷达公司向冯先生的注册账户分配了38.7480比特币现金,驳回了冯先生的损失赔偿请求。

在结论的最后,提出由于比特币技术发展路径的差异,比特币现金(bcc)是在比特币(btc)分叉的基础上于2017年8月1日挖掘生成的,乐酷达公司的承诺是这位公共管理者在位服务的必然体现。比特币和其他虚拟商品可以由普通人合法持有,但相关风险应该由他们自己承担。中国目前的政策禁止比特币和法定货币等虚拟商品之间的交易。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主管部门分别于2013年12月和2017年9月发布通知,指出比特币不具备法定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也不是真正的货币。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使用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也不得作为主要对手买卖比特币;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之间的交易业务,不得作为中心交易对手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和信息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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