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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零一金融获悉,8月13日,p2p点对点贷款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p2p点对点贷款机构合规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点对点贷款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该合规检查计划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根据财新17日的报道,这份清单涉及108个项目。
这是自7月24日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宣布恢复网上贷款现场检查以来政策的实质性实施。
《通知》对此次合规检查提出了统一标准、全面覆盖、真实准确、调查与改革相结合的总体要求。在“统一标准”方面,p2p网上贷款整改办公室要求严格遵循网上贷款“1+3”体系框架和相关规章制度,统一和明确标准,提高质量和效率,严格控制。
十大检查的主要内容
据悉,此次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10项,包括1)是否严格定位为信息中介,是否从事信用中介业务;2)是否有资金池,是否有客户预付款;(三)是否为自身融资或变相融资;4)是否直接或变相为贷款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护本金和利息;5)贷款人是否被严格赎回;6)是否对贷款人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级管理;7)是否向贷款人充分披露借款人的风险信息;8)是否坚持小额分散的同业拆借原则;9)是否出售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或剥离给关联机构出售理财产品);10)是否通过高激励手段吸引贷款人或投资者加入。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网上贷款整改办公室督促并指定当地互联网金融协会或相关机构对辖区内机构进行自律检查。其中,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对网上贷款会员实行全覆盖和自律检查。
根据p2p网上借贷整改办公室的要求,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经各方确认基本符合信息中介定位和各种标准的网上借贷机构将进入信息披露和产品注册系统。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和检查,条件成熟的机构可以根据需要申请备案。合规机构访问相关系统和申请备案的具体标准和程序将另行通知。
机构自我检查和明确的报告路径
通知明确指出,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p2p点对点贷款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网上贷款整治办公室)组织辖区内注册的网上贷款机构进行自查。
就报告内容而言。各机构的自评结果和检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进展情况、现有业务规模和风险化解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或潜在风险等。自查报告应当加盖机构公章,由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股东签字,同时出具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股东签字的真实性承诺书。
在申报路径上,《通知》要求将自查报告报送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网上贷款整改办公室。
各地将进行行政核查和检查总结
根据通知,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要在自查和自律检查的基础上,适时对报告内容和数据的真实性进行行政核查。如发现内容不真实、故意隐瞒、遗漏或伪造,要严肃举报,追究责任,对网上贷款机构实行“一票否决制”。
检查结束后,《通知》要求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网上贷款整改办公室对辖区内机构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分别报告机构自查、自律检查和行政核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调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潜在风险、机构分类和监管意见、下一步监管计划等。总结报告由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金融办(局)、银监局相关负责同志签字确认。
标题:重磅 | P2P网贷整治办下发合规检查通知 检查清单涉及10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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