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05字,读完约1分钟
7月25日,北京市财政局下发通知:为落实1+3要求,全面披露机构的业务合规性和资本合规性,请各机构聘请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按照1+3要求出具财务报表、合规报告和第三方审计报告,并在官方网站上披露。各机构应在合规整改检查前披露上述信息(通过官方渠道发出通知),上述信息将作为合规整改检查之一。各机构应积极利用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力量,提高其合规性,接受社会监督。对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没有限制。
标题:北京金融局:网贷机构应于合规整改检查前披露相关信息
地址:http://www.erdsswj.cn/oedsxw/92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