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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产品指南终于出台了。
5月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个人递延所得税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开发指引》(以下简称《开发指引》),从产品设计原则和产品要素两个方面对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产品的开发设计进行了详细规范。
产品指南是保险公司开发设计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产品的基本保险保障要求。参与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试点的保险公司应按照指引和相关保险产品监管规定开发设计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产品,符合要求的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产品经批准后方可上市。
《产品指南》最大的亮点应该是公司和产品可以在市场上随意改变,这在之前的个人税收优惠健康保险产品法规中并未包含。一些业内人士表示,随着产品指南的发布,各种保险公司的产品将很快上市。
根据可转换公司和产品的数据,个人所得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是指国家给予商业养老保险投保人的递延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18年5月1日起,上海、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将实施个人所得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为一年。
据中国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产品指引》是保险公司开发设计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产品的基本要求和统一规范。主要内容包括四个部分:设计原则、产品要素、产品管理和名词解释。参与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试点的保险公司应按照指引和相关保险产品监管规定开发设计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产品。符合要求的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产品必须获得批准后才能上市。
根据《产品指南》,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产品的开发应遵循收入稳定、长期锁定、终身支付和精算平衡的原则。例如,在稳定收入的要求下,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产品在积累期的收入类型主要是固定收入和保证收入,在领取期根据被保险人选择的领取方式提供长期利率保证的养老金。
由于被保险人享受国家给予的递延所得税优惠政策,为确保资金用于长期养老,除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和保险合同约定的个人死亡、完全伤残或大病等财税政策允许的条件外,被保险人购买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产品所积累的资金长期锁定在个人账户内,不得提前支取。
值得一提的是,《产品指南》明确指出,被保险人在开始领取养老金之前,可以进行产品转换,包括同一保险公司内部的产品转换或跨保险公司的产品转换。所谓同一保险公司内的产品转换,是指被保险人将同一保险公司的一种产品的产品账户价值转移到另一种产品上。跨保险产品转换是指被保险人将当前保险公司的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产品的账户价值转移到另一保险公司的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产品。
切换产品的方法也很简单。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公司之间转换产品,他只需要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保险公司内部人士告诉《国家商报》,产品可以随意转换的要求是一大亮点,这在个人税收优惠的健康保险法规中是找不到的。
根据《产品指南》的规定,产品转换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产品转换费。公司内部产品折算时,每笔费用的比例不高于0.5%;跨公司产品转换时,前三个保单年度的收款比例依次不超过3%、2%和1%,从第四个保单年度开始不再收款。
新产品有望很快上市。作为此次延税养老保险的主要参与者,保险公司也期待着税赋型保险产品细则的出台。
4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试行个人所得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的通知》,许多保险公司表示已做好准备。税收延伸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对国家、保险公司和消费者都具有重要意义,可以说是三方共赢。泰康保险集团执行副总裁、泰康养老董事长李艳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实施延税养老保险政策,无论是在国家层面还是对保险公司来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起到养老保险的垫脚石作用。
在政策的积极推动下,保险机构也开始根据政策的相关要求进行资格自查,调整内部工作结构。仅在那时,许多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表示,由于细则和产品指南尚未发布,递延税款养老保险产品上市需要时间。CPIC人寿保险副总经理兼医保中心总经理余华表示,由于递延所得税养老保险是一种准公益性产品,预计它将不同于传统保险产品,传统保险产品可能不属于全能分红产品,或者要求返还给客户的产品利润将高于目前分红保险要求的70%的分配比例,但这需要等待进一步的产品指导。
然而,《产品指南》的推出显然解决了保险产品推出的另一个障碍。产品指南发布后,我相信与保险公司相关的产品将很快发布。一些内部人士告诉《国家商报》的记者。
李艳华表示,国家推出的延税养老保险,重点是加强养老保障的第三大支柱,这是一项重要的还富于民的举措。该产品具有很强的准公共产品性质,与市场上同类保险产品相比,收费项目和收费水平都较低。
标题:税延养老险开发指引出台 产品可转换成最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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