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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资深人士认为,一些已经成为高利贷变体的网上贷款仍然需要由各方进行管理和治理,以实现标准化;为了赶走高利贷,每个人都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
点对点贷款发展得很好,正在成为私人贷款的在线“升级版”。网上贷款纠纷作为一种新的金融形式,近年来大量出现,这不仅带来了社会问题,也给司法部门带来了新的挑战。
《证券时报》今年6月14日发表的题为“网上贷款人的个人经历:八家贷款公司如何让我积累了百万债务”的报道引起了强烈反响。本报告继续深入调查网上贷款纠纷的司法实践,了解隐藏在网上贷款合同背后的本金和利息的算法例程、当前司法的局限性和监管的无奈。
业内资深人士认为,一些已经成为高利贷变体的网上贷款仍然需要由各方进行管理和治理,以实现标准化;为了赶走高利贷,每个人都需要拿起法律的武器。
1.起诉
“我们打算起诉。”王素粉(化名)是八家贷款公司(主要是网上贷款公司)的借款人,她告诉《证券时报》记者,她和她的家人应该通过合法渠道收回之前支付的利息。
2015年,在服装行业亏损14万元的王素粉没有收入来源,开始用贷款来筹集贷款。在4年时间里,她从8家贷款公司借了钱,积累了100多万元,最终债务余额达到58万元。最近,在家人的帮助下,她向各种小额贷款公司和网上贷款平台提出,在月息为3点的条件下,结清欠款。(详见2018年6月14日《证券时报》a4版《网上贷款人个人历史:8家贷款公司如何让我累积100万债务》)
截至发稿时,包括亚洲金融和金圣在内的四家公司已接受谈判,同意提前偿还王素粉,并以36%的利率结清了欠款。然而,一些公司在沟通过程中态度强硬。对于这样的公司,王素粉和他的家人打算起诉。
《证券时报》记者发现,在中国有很多因网络借贷引发的诉讼。司法部门将这类诉讼归类为私人贷款纠纷。由于p2p(网上贷款平台)和小额贷款公司不是国务院金融监管部门许可的金融机构,而是由地方金融机构和工商部门管理,其业务实质是民间借贷。
《证券时报》记者在最高人民法院网上中文判决文件中使用了“民间借贷”作为关键词,搜索到的案件数量超过200万。在过去10年的增长趋势中,曲线在前5年是平坦的,每年不到10,000起判决,但自2013年以来,案件数量突然增加,当年超过20,000起,2017年达到580,000起。2013年是互联网金融兴起的第一年。当时,p2p和小额贷款公司在全国各地蓬勃发展。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消费金融、现金贷款、信用分期付款和其他业务变得疯狂起来。
2.主要算法有所不同
王素粉起诉的依据在于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利率超过24%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超过36%的协议无效。
王素粉与被告网上贷款机构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承认合同中贷款本息的确定。
例如,在深圳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与互联网平台的合作贷款中,王素粉借款本金8万元,第一个月扣收本息及各项费用共计13150元,实际收到66850元。
王素粉认为,本金应以实际发生额66,850元计算,预扣利息的做法是典型的“砍头利息”,不应计入本金。
在沟通中,小额贷款公司的服务人员认为手续费是由咨询机构收取的,而不是利息。该咨询机构为王素粉提供贷款咨询、贷后管理等服务,并收取中介费。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熊勇律师表示,此案非常典型。如何收集并准确确定实际利息金额往往是借贷双方争议的焦点。他认为,除贷款合同外,借款人还应与资金出借人以外的市场主体签订其他合同,并支付管理费、信息费、咨询费、手续费、保险费、中介费等非“利息”项目的费用,应进行全产业链监管和全利益链审查。
“原则上,除非借款人自愿购买与贷款人无利息关系的服务,所有费用均视为借款人在借贷法律关系下的借款利息费用。如果不是这样,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24%和36%,‘人民的保护武器’,将被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因为资本玩家的眼睛是瞎的。”熊勇说道。
3.兴趣算法藏文例程
隐藏得更深的是感兴趣的“算法程序”,这可能在法庭上得不到承认。
以王素粉的合同为例。贷款月利率为1%,月中间利率为0.97%。本金8万元,分12期偿还。第一个月还清13150元后,合同要求王素粉在剩余的几个月里每月还8242元,其中每月还本金6666元,利息和手续费1576元。
《证券时报》记者发现,这种算法将贷款本金除以期数,得到每月应偿还的本金;此外,月利息是通过本金乘以月利率计算的,月手续费是通过本金乘以月中间利率计算的,再加上月本金得到每月分期付款金额。
这是小额贷款公司和在线贷款平台常用的算法。公式为“分期还款=(贷款本金×贷款月利率×贷款期限+贷款本金)×贷款期限”,有些合同称之为“等额本息”。
这种算法的常规是不考虑王素粉每个月会偿还部分本金,在剩余的几个月里支付的本金应该减少,利息应该根据剩余的本金而不是初始本金来计算。
北京隆安(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认为,在贷款领域,本金应以借款人实际使用的金额为准;只要贷款被占用,就要收取利息,未使用的钱不应该收取利息。
一位负责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官员也认为,民间借贷业务应遵循“用多少收多少”的原则,在计算利息时扣除返还的本金。
上述“常规算法”只适用于借款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情况,但在分期付款的情况下,不扣还本金的做法会使实际利率远远高于名义利率。
以王素粉贷款为例,如果扣除预扣费用后,仍按每期剩余本金计算利息,实际年利率超过45.5%,而合同约定的年利率仅为12%。
《证券时报》记者发现,只有少数民间借贷案例回避了这一常规算法。在大多数情况下,法院的算法很简单:将起诉时的总利息除以总本金,然后比较利率是否超过最高法律规定的24%和36%的红线。
事实上,上述“算法例程”只在网上贷款等私人借贷合同中出现最频繁,而在银行个人借贷部门的本息计算方法中并不存在。银行将每月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并使用剩余的本金为借款人计算利息。在银行官方网站和新浪官方网站的等额本息计算器上,有用于扣除已还本金的贷款计算窗口。
4.法院裁决的现状
尽管王素粉在私人借贷领域得到了一些有经验的律师的支持,但他并不一定会赢。去年,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的一项判决让王素粉的家人感到不安。
本案中,贷款人夏某起诉借款人孙谋,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孙谋认为自己只收到了夏某的49,800元,但他必须按照65,096元的借款合同偿还本金。
诉讼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向北京市高级法院提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在确定贷款本金时,孙谋签署的《贷款协议》和《信用咨询与管理服务协议》表明,他知道在获得贷款的同时应支付相关费用,该费用应由夏某支付。由于夏某已证明为支付了费用,而未能提供直接证据予以反驳,高院认为一审、二审法院认定贷款本金为合同本金65,096元,并非不当。
在利息计算方面,高院认为孙谋根据合同每月借款65,096元,还款3,363.29元,分24期还款,共计80,718.96元。据计算,年利率约为24%。最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不支持孙的主张。
有趣的是,同样的民间借贷纠纷,甚至同一当事人——夏某,也被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但结果却不同。
借款人李诉称向夏借款12.86万元,实际只收到8.98万元,夏扣除介绍费和管理费3.96万元。由于实际收到的本金少于合同本金,李提前归还贷款时多付了3.3万元利息,要求夏归还。
夏这次还辩称,3.96万元是夏为李支付的咨询费和住宿费,李对此表示同意和授权,夏提供了相关的收款证据。
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法律精神,贷款人不得利用其支配地位提前扣收利息。虽然贷款人在扣除利息时已获得借款人的同意,但借款人可能不得不同意借款,而不是表达其真实意图。
关于服务费,法院认为,中介收取李的服务费是可以理解的,但李应直接向中介支付,夏不应利用其优势地位帮助中介提前扣款。因此,提前扣除的相关服务费不能计入本金。
最后,在法院的支持下,李追回了多付的3.3万元利息。
如何确定私人借贷的本金和利息?虽然有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但类似案件的实际情况复杂,法官对案件的理解不同,有自由裁量权,使得不同地区的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不确定。
“每天都有许多案件由法院审理,还有许多私人借贷案件。要找出算法需要金融专业知识,这需要很多法官的精力。各种因素导致了此类案件结果的差异。”司法部门的一个人说。
然而,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的上述案件胜诉,给王素粉及其家人带来了信心。
5.缺席的被告
在私人借贷纠纷的案例中,很多人选择了王力可·苏芬的法律武器,但这并不是主流。
《证券时报》记者在中国网上的判决文件中发现,相当多的私人贷款纠纷是贷款公司或贷款人起诉借款人不还钱的案件。此类案件中的被告,即借款人,通常不出庭,因此,贷款公司或贷款人通常会胜诉。
“这些被告通常是缺乏法律知识的个人。有些人不愿偿还贷款,不敢出庭;有些人买不起就跑了;其他人甚至没有收到法院传票,也不知道他们被起诉。”上述司法部门告诉《证券时报》记者。
在这方面,一名律师说,许多被告不知道出庭可能是他们偿还贷款、收回多付的利息和摆脱债务漩涡的最佳机会。
据了解,在法庭上,法官通常会公开债务,利率在24% ~ 36%之间。法院处于中立地位,即如果当事人自愿支付并在支付后后悔反悔,法院将不予支持;相反,如果贷方想要求这部分利息,法院不会支持。然而,一旦利率超过36%,借款人希望收回贷款,法院将予以支持。
律师说,许多被告只知道债务数额迅速增加,但他们不知道实际利息比合同上的利息高得多,他们被隐藏的计息程序所掩盖。只有在法庭的强光下,高利贷才会“在天上”。
“贷款人钻了空的空子,但被告没有出庭,我们的法官别无选择。”一位法官说。
6.专业贷款人
在《证券时报》记者的调查中,一群涉嫌“职业放贷者”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以前两次出庭的夏为例。在中文裁判文书网上录入夏的名字和“民间借贷”,共发现9627条信息,其中夏与三家中介服务公司经常一起出现,有时作为原告,有时作为被告,而点对点借贷平台、互联网中介服务公司等新的借贷模式也不时出现纠纷。
根据浙江省玉环县人民法院对“专业贷款人”的定义,专业贷款人是指经常借钱给他人并赚取高额利息的个人。当法院发现许多类似案件的原告是同一个人时,专业贷款人首次进入公众视野。据媒体报道,一些地方法院70%的私人贷款诉讼来自专业贷款人。
今年2月,浙江省玉环县人民法院牵头下发了《关于建立专业贷款人名单的若干实施意见》,并下发了专业贷款人名单。根据《实施意见》,在医院民事诉讼中涉及20多起民间借贷诉讼的同一或相关原告,或同一年度涉及10多起民间借贷诉讼的原告,将被列入“专业贷款人名单”。
列入名单后,法院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否定其所主张的相关事实。发现有高利贷、暴力讨债等涉嫌违法犯罪事实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一名起诉专业贷款人的律师透露,在一些专业贷款人背后,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为他们提供资金。
据了解,专业贷款人有许多“惯例”,包括更微妙的形式,如写过多的借方票据和要求借款人向第三方转移资金,以剥削借款人,避免法律法规对高利贷的限制。
标题:网贷者亲历记:本息计算套路深 纠纷案剧增判决迥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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