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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市分行公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富支付、前保宝等7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因违规受到处罚,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8年6月4日。
中富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规定,被央行警告并罚款10万元。据01财经统计,这是中国支付第三次被处罚。2017年9月20日,中富支付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罚款12万元;2017年2月13日,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法规被罚款6万元。
美团旗下第三方支付公司钱代宝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规定,被央行警告。
在美团于2016年9月底收购前保宝后不到半个月,前保宝因违反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和银行卡收单业务规定被罚款12万元。此前,2016年5月23日,钱黛宝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被罚款5万元。
其余五家支付机构均首次收到央行发行的票据,后四家支付机构的住所均位于湖北。
北京长捷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规定被央行警告。
武汉金元信企业服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机构客户备用金管理规定被罚款1万元。
武汉市一卡通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机构客户备用金和预付卡管理规定,被央行给予警告,罚款1万元,并将于今年7月5日迎来支付许可证的换发。
中央银行对违反支付机构客户管理和预付卡管理规定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
湖北蓝星支付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机构客户管理和预付卡管理规定,被央行警告并罚款1万元。1月22日,蓝星宣布将主动终止预付卡发行业务。拥有中央银行授予的预付卡发行受理业务,支付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7月5日。
据01财经统计,湖北有五家第三方支付机构。除上述四家支付机构外,另一家支付机构也受到了央行的处罚。2017年4月24日,武汉何忠爱普罗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业务管理规定被央行警告,并被罚款3万元。
截至目前,湖北已有五笔支付被央行处罚。
标题:钱袋宝等7家支付机构遭央行处罚,湖北省占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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