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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湖南和山东之后,重庆也将禁止其管辖范围内的所有p2p网络借贷业务。
11月8日,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宣布,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自2016年起,全市继续开展点对点借贷信息中介(简称p2p网上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家机构完全遵守并通过验收,所有的p2p网上贷款业务都没有经过金融监管部门的审批或备案。
根据公告,根据工作安排,重庆市已有29家机构上报p2p网上贷款业务结算,并打算自愿退出(见附件),公告时间为15天。正常公示后,拟退出的机构将根据退出承诺取消注册或变更名称和业务范围,退出p2p网络借贷行业。同时,全市其他机构开展的p2p网上借贷业务将被取缔,任何机构未经许可不得开展p2p网上借贷业务。
公告还表示,p2p网上贷款机构业务的终止不会影响已签署的贷款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贷款人与借款人在对等贷款平台上直接借款形成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依法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贷款人有权继续主张债权。贷款人、借款人和p2p网络借贷机构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自行解决、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因涉嫌犯罪行为造成损失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重庆、湖南、山东等省宣布将在其管辖范围内禁止p2p网络借贷业务之前。
10月16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公告称,经一致认定,湖南省整改名单中行政核查的24家网上贷款机构的p2p业务不符合“一法三指引”的相关规定,现予以取缔。同时,省内其他p2p业务组织和在湖南从事p2p业务的省外分支机构未纳入行政审批范围,其p2p业务被一并取缔。
10月18日,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同业拆借行业风险提示函》,称目前p2p网上拆借行业正在进行专项风险整改,没有一个平台完全通过验收。今后,该省将在全省范围内禁止所有未通过验收的p2p网上借贷业务。
2018年12月,监管部门发布了《关于做好网上贷款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提出以机构退出为主要工作方向。除了一些严格遵守规定的在役机构外,其他机构可以完全退休,应予以关闭,并加强和加快整改工作。
今年7月,共同基金整改领导小组和网上贷款整改领导小组召开了同业拆借专项风险整改工作座谈会。会议指出,2019年第四季度,在基本完成合规检查、准入制度和数据验证的基础上,将对在线运营商进行分类管理,采取多种措施化解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成熟一个、进一个”的原则,将基本合格的整治机构纳入监管试点。
11月3日,互金整治领导小组和网上贷款整治领导小组联合召开推介会,加快同业拆借机构分类处置。会议指出,下一步要牢牢把握退出这个大方向,明确股东和平台的责任,推动大部分机构良性退出,有计划、有步骤、有时限地停止业务增量。支持机构顺利转型,引导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金融技术基础好、有一定股东实力的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对于极少数拥有强大资本实力并符合监管要求的机构,它们可以申请重组为消费金融公司或其他获得许可的金融机构。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要加大打击力度。
截至今年10月底,纳入全国实时监控的网上贷款机构数量已降至427家,比2018年底下降59%;贷款余额比2018年末减少49%,贷款人数量比2018年末减少55%;行业组织的数量、贷款规模和参与者人数已经连续16个月下降。
以下是要撤销的承诺清单:
标题:继湖南、山东之后 又一地取缔辖内全部P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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