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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香港证监会宣布了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新框架,包括“虚拟资产期货合约预警”和“头寸报表: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据香港证监会(Hong Kong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称,香港有数十个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在运营,其中包括世界上一些较大的平台。一些平台提供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交易,由于波动不稳定和高杠杆,这涉及极高的风险。
宣布新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框架根据该立场声明,在香港运营并为至少一种证券代币提供交易服务的平台现在可以向香港证监会申请许可。
立场文件中提到的许可意味着,如果一个经营者为至少一种类型的证券令牌提供交易服务,它将受到香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它将被要求获得第1类(证券交易)和第7类(提供自动交易服务)的受管制活动的许可证。
事实上,香港证监会在2018年11月1日发布了一份声明,阐述了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可能监管的概念框架。虚拟资产以数字形式表达价值。例子包括加密货币、加密资产和数字令牌。
立场文件强调,证监会只会发牌给符合严格监管标准的平台营办商,这些标准与适用于持牌证券经纪及自动化交易场所的标准相似,但同时会加入额外规定,以处理与虚拟资产有关的特定风险。
如果该平台仅向直接对等市场提供交易服务,且其投资者通常保留对其自身资产(无论是法定货币还是虚拟资产)的控制,证监会将不会接受这些平台的许可申请。如果平台为客户交易虚拟资产(包括发送交易指令),但不提供自动交易服务,协会将不接受其许可申请。
香港证监会(Hong Kong Securities Regulatory Commission)首席执行官欧戴利(O 'Daly)表示:监管机构应该对创新和技术带来的好处持开放态度,但它们也应该准备好解决某些金融技术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我们决定实施这一新的监管框架,以便投资者可以选择在一个受到适当监管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
此外,香港证监会今日亦就虚拟资产期货合约发出警告。根据《警告》,尽管虚拟资产期货合约有不同的条款和特征,但这些合约通常是允许投资者在未来某个日期投机相关虚拟资产价格的工具。由于这些期货合约大多不受监管,且杠杆率很高,因此被认为风险极高。
证监会在警告中清楚指出,在香港,任何交易平台或人士,如在没有适当牌照或认可的情况下,出售虚拟资产期货合约及/或为虚拟资产期货合约提供交易服务,均可能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06章)。571)或《赌博条例》。148)。
与此同时,到目前为止,香港证监会并没有发牌或批准任何人在香港出售或买卖虚拟资产期货合约。
考虑到这些合约所涉及的风险,香港证监会不大可能批准或承认经营有关合约的业务。
香港证监会警告投资者,出售或交易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平台在香港可能是非法的。此外,香港证监会一再提醒投资者,投资虚拟资产可能会使他们面临各种重大风险,尤其是流动性不足、价格大幅波动和潜在的市场操纵活动。
封面图片来源:照片网
标题:香港证监会公布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新框架 目前尚无人获得牌照在港销售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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