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们党治国理党的重要经验。市纪委监察委员会结合本地实际,努力准确发现和掌握刺绣技艺,因地制宜,对症下药,坚决清除扶贫工作中的“拦路虎”。

精准施治 坚决清除脱贫攻坚“拦路虎”——我市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

把握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责任。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及自治区制定的重大扶贫政策措施作为重要学习内容。这是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两百年”目标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布局。它立场明确,一贯提供强有力的纪律和法律保护。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关于专项治理腐败和扶贫工作作风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市纪委、监察厅及时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察厅关于2018-2020年腐败和扶贫工作作风建设的意见》。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治理重点和工作措施,制定了统计数据、指标研究与判断、线索优先处理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联动的局面。先后召开了8次动员部署会、调度推进会和现场观察会,开展了9批专项调查、监督检查,每月上报记录,工作职责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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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治理的关键点,确保工作中没有死角。首先,注重责任的落实。要注意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职责落实不到位,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战胜贫困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工作不动摇,反应敷衍了事等问题。掌握各级扶贫部门和发展改革、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履职不佳、监管不严、推诿、行动迟缓、不作为、假行动、混乱等问题。要注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现而不发现、发现后不处理、不报告、惩治腐败、作风软、松等问题。第二是重点打击违纪违法行为。抓好扶贫领域的突出问题,如腐败、贪污、贿赂、虚报、截留、挪用、铺张浪费、吃吃带卡、善待亲友等。抓好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和验收中的违规操作、滥用职权和以权谋私问题。要重视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拆迁安置、工业扶贫、对口支援、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资金惠农。第三,注重精确治疗。在扶贫工作中,存在着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扶贫、扶持对象不准确、到户措施、资金分配、项目安排和扶贫效果不佳、村无驻地队、检查评比频繁、贫困旗区、贫困村、贫困户“脱帽”不实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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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监督检查,让“微观腐败”无处藏身。一是创新扶贫形式,编织扶贫“监督网络”。运用“大数据”等新手段,建立全市扶贫纪律监管体系,实现对苏木乡、嘎查村级项目建设、“三资”管理、扶贫、惠农惠牧政策落实、困难救助补贴等运行状况的全过程监管。借助科技力量,各旗区纪检监察委员会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现代科技手段。,进一步拓宽反映问题的渠道,为群众信访提供方便快捷的渠道。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了331条扶贫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二是突出重点,提高监管的“精确度”。加强法律总结,从扶贫领域的信访和案例分析入手,找出经常发生的事件、易发部门和高危群体,找出问题类型、事故环节和惩戒路径,找对事情,查对人,准确发现问题。发布了《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不正之风和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查不正之风、保扶贫政策落实、查腐败、保扶贫资金安全”专项整治。下发《关于全市扶贫突出问题暗访的通知》,成立38个暗访小组,对9个旗区、120个苏木镇(街道)、349个嘎查村和全市1390户贫困户的扶贫突出问题进行了暗访,发现突出问题53个。第三,多管齐下,抓好“组合拳”。充分发挥党风政风监督、信访、检查和调查、检查和发现、派驻监督、“两责”监督等积极作用。,并加强对扶贫中的腐败专项治理和工作作风的监督检查。将扶贫领域纳入检查工作的监督重点,对市县扶贫办进行了联合检查,移交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3条线索、13个反馈问题和23项改革措施。42个派驻(不在办公室)机构分为8个合作组,实行联合监督检查和案件处理合作制度。扶贫工作中的反腐倡廉专项治理被列入“两个责任”督查名单,市纪委三位副书记领导了两轮督查,一个接一个地“筛选”,一个接一个地整改问题。建立“专门+专业”的案件调查咨询机制,加强监督复查和检查复查,梳理出2016年以来受理的325条扶贫问题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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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纪律、抓责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首先,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制定并发布《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察委员会专项整治工作问题线索处理办法》,建立职责明确、流程规范、运行高效、衔接顺畅的问题线索受理、筛选、登记、传递、分配、监督和反馈机制,对问题线索实行账户管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来电反映了各地群众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要优先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第二,加大检查和调查力度。坚持问题未查出、责任未查出、责任追究不到位、定期或不定期催办、监督专项整治问题线索、监督检查重要问题线索。根据“四个形式”,红着脸出汗、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和刑事责任相匹配,综合运用责任追究手段,确保专项监督有力、有效、有希望。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扶贫案件102件,给予纪律处分和政府处分92人,组织处理87人,追回资金145万元。第三,加强警告的威慑作用。通过命名和揭示名字,用案例解释学科,警告教育会议,等等。,我们可以用身边的事情教育身边的人,从案例中学习,让警钟长鸣,让那些违约的人挨揍、丢面子,让“不敢腐烂”的冲击不断加强。全市召开了一次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议,25批47个典型案例按姓名上报,发出了“今后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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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水平。一是强化履职能力。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对旗区和苏木乡纪检监察机关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选择典型树种,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二是严格管理,带头接受监督。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纪检监察干部“八条禁令”,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鄂尔多斯市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的“十四条”,加强内部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始终保持正视问题的自觉性和勇于正视问题的勇气,坚决查处违纪和执法违法行为,对失职和违约行为严肃追究责任。第三,注重实效,树立就业导向。坚持干部考察实践经验,考核扶贫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优先推荐和大胆使用敢于监督、善于纪律、勇于问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纪检监察干部。今年以来,共提拔了22名干部,评选出7名先进典型。

精准施治 坚决清除脱贫攻坚“拦路虎”——我市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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