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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银行)违反了《反洗钱法》的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对其罚款30万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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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资料显示,齐鲁银行成立于1996年6月。它是由国有股、中资法人股、外资股和众多个人股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实行一级法人制度。齐鲁银行三次更名后,于2004年将澳大利亚联邦银行引入中国,成为山东省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和中国第四家与外资银行实现战略合作的城市商业银行。截至2018年底,注册资本为41.22亿元,资产规模为2657.37亿元。
2015年6月29日,齐鲁银行在新三板上市,成为中国首家在新三板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目前,齐鲁银行正在推进a股上市。
根据该行的公告,齐鲁银行计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8年11月5日,本行向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提交上市辅导备案材料并被接受。咨询机构为中信建投(601066,股票咨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5月27日,齐鲁银行提交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请,拟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9年6月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表》(受理序号:191297),齐鲁银行首次公开发行(IPO)和上市申请已被中国证监会受理。
2019年7月26日,齐鲁银行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通知》(证监发〔2019〕191297号),我行及相关中介机构已组织反馈回复。
标题:齐鲁银行违反《反洗钱法》规定 被罚款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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