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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因小微企业搭售贷款成本转移,建行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北方分行)和平安银行(000001)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平安北方分行)被国务院办公厅监管办(以下简称国有监管办)命名。
据国家监管办公室称,两家银行的一些分支机构在小微企业抵押贷款方面存在问题,如搭售贷款和转移成本,这变相增加了小微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增加了它们的负担。
同时,中国保监会对中国建设银行总行(601939)和平安银行总行进行了约谈,责令其进行调查和整改,并对全行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调查和整改。
国家监管办公室命名为中国建设银行和平安银行。具体而言,建行北方分行存在三大问题:个人账户管理人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人捆绑个人保险产品;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人转移抵押物评估费;不区分抵押物风险状况;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人购买财产保险作为抵押物并承担相应的保费。
个人账户经理非法将个人保险产品与小微企业借款人捆绑在一起。具体表现为建行北方通州支行个人账户经理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在贷款办理过程中强迫小微企业借款人购买无忧人身保险产品。本产品以借款人为被保险人,以意外伤害、死亡和伤残为保险责任,以银行为第一受益人。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在建行北方通州支行新发放的小微企业按揭贷款中,累计贷款金额1.93亿元的47名借款人购买了无忧人身保险产品,占贷款总额的32.60%,占贷款总额的34.31%,保费总额为47.91万元。
此外,建行北方分行部分账户经理在推出贷款无忧人身保险产品时误导了客户。在部分账户管理人员的误导下,部分客户错误理解了发放贷款所需的风险防控措施,购买了免贷款人身保险产品。
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建行北方分行新增发放小微企业按揭贷款160笔,累计贷款金额6.19亿元的借款人购买了无忧人身保险产品,占发放总额的6.31%,占发放贷款总额的7.57%,保费总额为201.85万元。
国家监管办发现,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建行北方分行新增小微企业抵押贷款2114笔,上述2114笔贷款的抵押物评估费全部由借款人承担,评估费约为295.58万元。
此外,建行北方分行没有区分抵押物的风险状况,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人购买抵押物的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费。
具体而言,建行北芬没有区分小微企业贷款的抵押物是否容易遭受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的损失,而是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人购买抵押物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费,客观上增加了小微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
此外,建行北方分行部分账户经理还变相引导客户到指定保险公司购买财产保险。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建行北方分行发放小微企业按揭贷款2114笔,全部购买了财产保险,由小微企业借款人负责保费,共计849.22万元。其中,购买中国建设银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的有1393人,占65.89%。
除建行北方分行外,平安北方分行也被命名。国营督察办公室指出,平安北芬在个人贷款过程中非法捆绑高价值个人保险产品。
经核实,发现平安北芬将平安福的个人保险产品非法捆绑在个人商业贷款借款人身上。本产品以重大疾病、死亡、意外伤害、死亡和伤残为保险责任,支付频率为年,支付期限为10-30年。
2017年6月14日至2019年4月30日,我行共办理个人按揭贷款1295笔,发放个人业务贷款41.58亿元的借款人购买了平安福人身保险产品,占全部贷款的27.43%,占全部贷款的31.09%,保费总额为2327.78万元。
核查小组对一些借款人进行了电话回访和面对面访谈。其中,13名借款人反映,在贷款处理过程中,银行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挂钩的问题,这违背了借款人的真实意愿,损害了其消费者权益。主要表现为贷款处理时必须投保,贷款金额与保费金额挂钩(客户经理要求保费一般为贷款金额的1%),如果不投保,贷款利率会提高。
从监管情况来看,建行北方和平安北方不了解国家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重大决策安排,没有充分履行社会责任。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服务原则,降低收费和效益;监管部门禁止的搭售贷款、转移成本等行为有所改变,缺乏内部监督检查。业务、合规、审计三道防线未能发挥实际作用,分行高级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中的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发现和有效遏制,影响了国家惠企惠民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削弱了小微企业的盈利意识。
此外,两家银行过于注重中间业务收入等经营效率考核指标的发展,对保险销售设置了较高的激励机制,使得基层业务人员注重短期利益优先,忽视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造成小微企业客户利益受损。
银监会对两家银行的三家分行处以罚款。银监会对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和平安银行进行了约谈,责令其进行调查和整改,并对全行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和整改。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北京银监局对建行北方分行和平安北方分行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采取了相关监管措施,责成两家银行严格落实整改要求,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商业日报》记者发现,11月18日,北京银监局披露了三张罚单:北京银监局对建行北京通州支行、建行北京中关村(000931)支行、平安北坟支行实施行政处罚。
建行北京通州支行因小微企业贷款与贷款搭售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北京银监局责令改正,并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建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因小微企业贷款转移成本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北京银监局责令改正,并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平安北芬因个人贷款业务搭售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北京银监局责令改正,并被给予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谢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据悉,建行北方支行和平安北方支行已经整改完毕。
建行北方分行已暂停向小微企业借款人出售贷款无忧保险,并明确表示银行将承担小微企业的抵押评估费用,对于不易受自然灾害或事故影响的抵押物不再要求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平安北方分公司已经停止向个人商业贷款借款人销售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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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违规向小微客户搭售保险产品 建设银行和平安银行被国办督查室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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