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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国家商报记者从中部地区一家农村商业银行获悉,省联社在最近的一次会议上要求严格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房地产贷款占20%以上的农村商业银行不得以任何方式新增房地产贷款。
此外,严禁房地产贷款占比低于20%的农村商业银行违规为四证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严禁向资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
省联社还要求加强房地产贷款的贷后管理,将销售资金返还到客户在农村商业银行开立的监管账户,并根据销售进度返还项目贷款,防止资金被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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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已宣布,将坚决落实住房是为了生活而不是为了投机的定位,以及房地产市场的长期管理机制。在改革和完善贷款市场利率形成机制的过程中,将确保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有效实施,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本稳定。
今年7月底,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住房要用于生活,不能用于投机,要实行房地产的长效管理机制,不能把房地产作为刺激经济的短期手段。
记者注意到,自10月8日以来,抵押贷款利率已被设定为定价基准。在利率被改为锚定后,一些银行的抵押贷款利率相对上升。
央行要求10月8日以后,第一套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利率,第二套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加60个基点。
根据9月20日发布的最新LPR数据,5年期lpr仍保持在4.85%,但LPR 1年期lpr下降了5个基点。中长期利率基准没有变化,这与政策层保持抵押贷款利率稳定的意图是一致的。
根据央行的这一要求,如果抵押期限超过5年,首套商业个人住房贷款的现行利率不得低于4.85%。
此前,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参照基准利率表波动,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4.90%。
虽然在锚改变后,定价基准已经降低,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不少银行的按揭利率一直保持在5%以上。
标题:独家!某省联社要求辖内机构:房地产贷款占比超20%的,不得以任何方式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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