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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北京市金木整治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在行政审批期间,p2p网上贷款机构继续严格执行“三减”(贷款人数量、业务规模、借款人数量)并承担企业主体责任。
《国家商报》记者注意到,早在去年8月25日,北京互助黄金整治办公室就发布了《关于启动北京注册p2p点对点借贷机构自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北京将陆续对p2p点对点借贷机构进行自查、自律检查和行政核查;p2p同业拆借机构的自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
根据通知要求,自查业务范围为自自查报告提交之日起上月末的机构股业务。提交自检报告时,提交整改和不符合的良性退出计划。自检报告原则上应在2018年9月30日前提交,不得迟于2018年10月15日。
2018年10月,《国家商报》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北京p2p网络贷款现场检查正式开始。预计北京监管机构将在未来两个半月内对其管辖范围内的网上贷款机构进行全面的现场检查和验收。检查范围为已收到整改通知并提交自查报告的北京p2p网上贷款机构。
此次,北京市金木补救办公室在公告中还表示,根据工作要求,在p2p网上贷款行政核查过程中,各方应积极配合,不得以行政核查为借口拒绝履行义务。
公告指出,借款人应严格履行偿还贷款的法律义务,不得恶意逃废债务;第三方服务机构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应无故停止提供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8月8日,全国互助黄金补救办公室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深圳互助黄金补救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在p2p平台上提交借款人逃废债务信息的通知》,指出近期p2p网上借贷机构风险频发,部分借款人借机恶意逃废债务,逾期未还。 等待p2p平台的资金链断裂和关闭,从而逃避还款义务,加剧p2p平台的风险爆发。 为严厉打击借款人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各地根据前期掌握的信息,上报了借此风险事件恶意逃废债务的借款人名单。下一步,国家补救办公室将协调信贷信息管理部门,将上述关于逃废债务的信息纳入信贷信息系统和中国信贷数据库,从而限制相关的逃废债务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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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北京互金整治办重申严格执行网贷“三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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