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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开展2019年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督检查和还本付息风险排查相关工作。
《通知》要求对2019年公司债券本息支付等风险进行全面调查,以掌握公司债券还本付息的压力和风险情况,同时对所有已发行和存续的公司债券进行专项检查。通知还强调要加强对公司债券转让和期限的管理。
2019年公司债券风险综合调查通知要求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对辖区内2019年公司债券还本付息等风险进行全面调查,掌握辖区内公司债券还本付息的压力和风险状况。
对于经调查存在一定债务风险的公司债券,我们将提前与各方制定应对方案,每月进行一次派发,并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及时推进风险缓释工作。
对于本地区已违约且尚未处置的公司债券,加强与发行人、主承销商、地方政府等各方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公司债券风险处置,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鼓励各地以现场会议和地区会议的形式交流企业债券风险防范和风险处置经验,进一步提高企业债券风险防控水平。
同时,通知要求各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对本辖区内已发行和存续的所有公司债券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应集中在四个方面,具体来说,第一是债券存续期的总体情况。包括债券的数量和规模、年还本付息额、发行人的行业和地区分布等。;
二是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领域。包括募集资金是否按规定投资于招股说明书约定的项目领域,募集资金投资发生变化时是否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募集资金是否违规投资于纯公益项目。
第三,筹款项目的运作效益。包括募集项目是否如期开工建设,建设进度是否与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相匹配,项目形成的资产或收益权是否按照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抵押(如有),以及已完成的募集项目的运营效益。;
四是检查资产抵押担保公司债券的后续评估和信息披露。
根据通知,如果在检查中发现募集资金使用中有违规行为,请各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对责任方进行纪律处分。情况严重的,应及时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在公司债券信用信息档案中予以记录,并在事后监管和信用评估工作中予以反映。
加强公司债券报告和期限管理通知还强调加强公司债券报告和期限管理。规范举报行为,提高举报效率。省发改委应进一步梳理工作流程,简化申报程序,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
对公司债券期限进行双重随机检查。在公司债券存续期管理中,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每年至少对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双随机检查,做到全程跟踪,责任可追溯。
加强优质公司债券的期限管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支持优质企业直接融资进一步提升企业债券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通知》(发改发[2018]1806号)的有关规定,指导本地区优质企业做好企业债券存续期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
加强信用评估结果的应用。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公布2017年公司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发改评[2018]1644号)的有关要求,请各省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强对评价结果较低的主承销商的日常监管,加强对承销项目的检查,督促主承销商进一步提高公司债券承销服务质量。
根据通知,省发改委要主动做好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工作,主动上门优化服务,积极引导本地区有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融资,加大对在建工程、基础设施修复等领域的支持力度。为进一步扩大对乡村旅游的支持,将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乡村旅游停车设施领域,各地应相应实施
同时,请各中央企业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开展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督检查和还本付息风险排查。要求各省级发展改革委和中央企业在2月28日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交自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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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发改委:全面排查2019年企业债券领域风险 对已发行企业债券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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