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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内蒙古金融监管部门又失去了一个监管幽灵。
6月4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消息称,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薛吉宁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记者注意到,去年,内蒙古银监局的两名官员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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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后,公开信息显示,薛吉宁出生于1955年,曾在中央财经学院金融系学习和工作。1985年8月,薛吉宁进入金融系统,先后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审计部第三司副司长、江苏省镇江市分行副行长(在职)、审计局非银行金融机构司司长、中央财经纪律工作委员会第二纪检监察处处长。
2007年至2014年,薛吉宁担任原内蒙古银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后又担任原银监会党委检查办公室检查专员。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除薛吉宁外,内蒙古银监局原党委委员刘金明、贾启珍也相继受到调查。
去年11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管委员会纪律检查监督小组和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监督委员会对涉嫌严重违法违规的原内蒙古银行业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刘金明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督检查。
经调查,刘金明长期接受金融机构高管安排的旅游和宴请,并干预监管机构的人事工作;长期肆意收受他人财物,并非法入股银行机构牟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被监管机构及相关人员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产,涉嫌受贿罪。
纪委监察委员会认为,刘金明作为金融监管部门的党员和领导干部,严重背离了金融监管的初衷,背弃了自己的监管职责,与被监管机构是分不开的,甘愿被追捕,甘愿做内鬼,死命扩充相关监管机构。放水,加大金融风险;破坏监督团队的氛围和监督机构的政治生态,导致团队管理和业务监督的失败。
目前,刘金明已经被公开,他的违纪所得已经被没收。犯罪嫌疑人已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物已随案移送。
据公开信息,从2011年6月起,刘金明进入原内蒙古银监局,担任该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副局长。当地银监局和保监局合并后,他继续担任内蒙古银监局党委委员,直至去年11月被银监会党委免去相关职务。
就在刘金明被调查一个月后,另一名内蒙古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局党委成员贾启珍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而受到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记者了解到,贾启珍自2003年10月至今在原内蒙古银监局工作,先后担任政策法规司司长、内蒙古银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内蒙古银保监管局党组成员。
打击重大风险事件背后的利益转移和监管失灵问题近日,国家纪委、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余云表示,关注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不仅会加大对金融风险大鳄的查处力度,还会坚决打击监管幽灵。
他说,要严厉打击重大风险事件背后的利益转移和监管失灵问题,特别是对那些利用监管权破坏监管秩序和市场秩序,依靠企业吃企业、寻租设租、玩忽职守、内外勾结,造成国有金融资产重大损失甚至诱发风险事件的人,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或手软。
近年来,除内蒙古三位金融监管官员倒台外,纪委和监察部先后查处了原福建省银监局党组书记、局长祁新正、原广西银监局党组副书记赵儒林等案件。前者已被双开,而后者已被起诉涉嫌贿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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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原内蒙古银监局局长薛纪宁被查,此前该地已有两名监管“内鬼”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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