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20字,读完约2分钟
据新华网甘肃频道报道,12月13日,原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长史居平因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武威市古浪县审理。
据悉,现年52岁的史居平是甘肃省武山县人,硕士研究生学历,为前系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长、政协天水市第六届委员会委员。 年5月31日,因涉嫌徇私枉法,以受贿罪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 检察方面在搜查过程中发现,史居平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史居平现在被关押在武威市古浪县看守所。
根据检察院方面的指控,2008年12月,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在调查罗某故意伤害陈某的案件时,当时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局长被告人史居平同意受托找人帮忙,向受害者陈某进行案件调停、撤回申请。 2009年6月,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在调查张某故意伤害朱某事件时,当时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局长史居平又受委托,被受害者朱某居住的医院指示其他人同意案件的调解、撤回申请。 其次,被告人史居平利利用天水市安全局办公室主任、天水市安全局副局长、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长兼秦州公安局局长、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长时间职务的便利,多次从霍某、王某等人那里受贿,共计975500元试图造福他人。 另外,据有关部门调查,史居平被告加入员工后,其家庭拥有财产总额为7770221.34元,其中合法收入为2686209.20元,被告人史居平拥有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异 被告人史居平无法证明财产的合法来源。
(原标题:威胁受害者拆迁事件甘肃天水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审判)
标题:【要闻】甘肃天水原公安副局长受审 曾威逼受害人撤案
地址:http://www.erdsswj.cn/oedsxw/167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