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16字,读完约1分钟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一兽之父在家侵犯中性猥亵女儿长达10年,被当地法院判处18年徒刑。 台海网于12月19日报道。

这位40多岁的中年父亲,从2002年开始,是在云林县家中遭受猥亵或性侵犯的6岁女儿,期间持续了8年。 男性和妻子离婚,女儿北上新北市看书,男性以会面的名义在家里受到猥亵的性侵犯。 在此期间,校方注意到少女在学校的行为有差异,接受咨询,整个事件都暴露了。

【要闻】台兽父性侵猥亵女儿长达10年被判18年

(原标题:台兽父性侵猥亵女儿被判处长达10年的18年)

标题:【要闻】台兽父性侵猥亵女儿长达10年被判18年

地址:http://www.erdsswj.cn/oedsxw/167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