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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网昆明1月10日电(王艳龙王翁阳马俊梅) 1月10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残忍杀害11人的故意杀人犯张永明进行搜身,带到刑场执行死刑。
年7月29日,昆明中院公开审理张永明故意杀人案件,审判明确: 2008年3月至年4月,被告人张永明分别在晋宁县晋城镇南门大村附近、鑫云冷库附近、蓉辰冷库附近等地,陆某、刘某、谢某等11人受害
昆明中院认为被告人张永明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严重,结果特别严重,法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永明死刑,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一生。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张永明没有上诉,检察机关没有抗诉。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讨论后,同意原审判决,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报告批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死刑执行命令,1月10日上午,昆明中院将张永明带到刑场执行死刑。 (完)
云南系列杀人事件回顾:
昆明晋宁县近年发生了许多少年莫名其妙失踪的事件,家人怀疑他们被流放到黑砖窑。 年5月9日晚,昆明公安局通报说会推翻家人的推测,被张永明刑事拘留。 [详细情况]
年5月21日,公安部再次派遣部领导的事件监察组,经过20多天的搜查,公安部刑事专家员工组和当地公安机关解释说,有11名男性被杀害。 [详细情况]
至今为止,根据网上的投稿,对于很多少年失踪的事件,警察在1年内立案,涉嫌不作为、失职。 对此,云南解决了12个责任民警。 对晋宁县公安局长琦明和晋城派出所长的赵会云,分别给予行政解职,看了留党两年的处分和双开处分。 [详细情况]
年7月,昆明中级人民法院对晋宁县系列杀人案件进行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永明死刑,赔偿了11名受害者家属的经济损失。 [详细情况]
(原标题:云南晋宁连环杀人犯4年杀害11人被执行死刑)
标题:【要闻】云南晋宁系列杀人案犯4年杀害11人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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