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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广西北海2009 11 17事件在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这件事的二审由广西高院审理。 这天的审判只审理被告人是否构成挑衅罪,全天的审判是一审时的剑没有拔出弩,秩序良好。
辩护律师们意外地说,一次没有联系的佩金德也来法庭参加诉讼,法庭在一审时认罪是因为公安人员恐吓他,不认罪就抓住了妻子和家人。
裴贵们认为自己不构成挑衅罪
事件于2009年11月14日凌晨。 那天晚上裴日红和裴日亮邀请该村裴贵、黄子富、杨炳棋等到北海市北部湾部的明都大酒店ktv唱歌、喝酒,庆祝两人的生日。 裴金德等人也在北海市北京路唱《同忆首歌》,喝酒。 2点左右,两组人员先后在北海市前进道路上的“洪记”摊位过夜,见面。 裴金德后来成为证人的宋启玲、杨炳燕、潘凤和不吃夜宵先行离开,途中,裴金德和受害者黄熙海在北海市的前进道路和北部湾的十字路口附近因小事发生了冲突。
这场冲突后,黄熙海失踪,5天后,黄尸体在北海市渔船厂码头海域被发现、鉴定,死于严重脑损伤。 谁打死了黄熙海? 后来成为法庭上的中心焦点。
在被告辩护律师在法庭上的无罪辩护中,北海公安逮捕了杨在新等4名律师和宋启玲等3名证人,这一一般刑事案件的发酵成为全国关注的法治事件。 之后,全国各地的多名律师介入案件辩护,认为案件事实不明,证据不足,无法认定被告人共谋杀害黄熙海。
这个复杂而案件中重复案件、手续的刑事案件,于2月6日在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一审中,被告人裴日红、黄子富、杨炳棋、裴金德被认定没有杀人,故意伤害罪不成立,以牺牲案件罪分别判处裴贵、裴日红、黄子富、杨炳棋有期徒刑3年、2年,一审法庭认定了罪行
一审判决后,犯了挑衅罪的裴贵等被告人不服,上诉说自己没有构成挑衅罪。
裴金德:认罪是因为公安的威势
在5月30日的审判中,辩护律师们意外地失去联系的佩金德来到法庭参加诉讼。 在年9月20日的一审审判中,裴金德在法庭上认罪,家人委托的陈光武、朱明勇两位律师解除了辩护。 这次事件曾经让辩护律师们强烈怀疑背后有妨碍审判的人。
在5月30日的审判中,裴贵的代理律师杨学林在法庭上询问了裴金德,为什么一审就认罪了? 佩金德在法庭上说,不是公安人员恐吓他,否则就逮捕了他的妻子和家人进了监狱。 一审时裴金德说他不擅长普通话,但在这次审判中裴金德说他懂普通话。
在这次二审中,广西高院派遣三名高级刑事法官组成共同议院,审判长很好地操纵着审判,为双方辩护以表彰和鼓励为主。 有点冲突的是,出庭的检察院对审判长提出的问题表示不满,主张离庭。
到5月30日下午4点50分,二审开庭结束。 议院择期宣判。
(原标题:佩金德:被公安威胁认罪过)
标题:【要闻】广西北海案二审开庭 嫌犯称一审认罪因公安威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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