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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记者/张西陆)关注“广州天桥下的水泥玉米”的中山大学女子朱晓珊上月末向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提出了相关情况的公开申请,昨天从市政务公开事业的快递收到了她的新闻公开通知书。

【要闻】“水泥锥”解决方案暂缺

在长达两页的通知书中,对提出的五个“水泥玉米”的疑问给出了详细的回答。 对于该做的回答,朱晓珊满意,也欣赏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态度。 她告诉记者,自己和同学们将来也会继续关注“水泥玉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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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到底有多少“水泥玉米”,具体分布在那些地方?

应对: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政府机关申请公开的政府新闻必须是现有完善、可以将申请人作为诉讼或行政程序证据的消息。 政府新闻公开部门通常没有为申请人收集和统计政府新闻的义务。 对你提出的广州市整体“水泥玉米”的具体数量和分布情况需要调查、总结和安排整理,基本不属于政府新闻公开的范畴。 但是为了让你越来越了解“水泥玉米”现象,我们做了一点必要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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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完全统计,广州市全市约有4处高架桥底浇筑“水泥玉米”。 其中天河区管辖内1处,白云区管辖内3处,管理单位分别是广州市市政机施有限企业和机场高速公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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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玉米”的所有权属于哪个部门? “水泥玉米”站起来,谁是它的管理单位?

应对:“水泥玉米”通常是指在高架桥下浇筑的设施。 从全市来看,高架桥分为以下两种:一种是经营性的,如机场高速、华南高速路、环城高速等,权利属于业主单位。 另一个非营利的,比如内环和其他市政交叉,权利属于政府。 其环境卫生保养、安全监督管理和社会管理由属地各区(县级市)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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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水泥玉米”的作用是防止无家可归者寄居,也有人说不是,但原本“水泥玉米”这个公共设施的实际公共功能是什么呢?

应对:反映出10多年前浇筑的“水泥玉米”主要具有以下功能作用: (1)防止社会官员滞留(政府需要人道主义援助者通常由民政部门收容和救助)。 (2)防止违法建设(3)防止停车车辆混乱(4)防止乱卖(5)不形成社会治安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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迄今为止有关部门的负责人承诺逐步处理“水泥玉米”的问题,负责拆除“水泥玉米”的政府机关是哪个部门? 具体的解决方案和时间表制定了吗?

应对:本行政机关没有“水泥玉米”的具体解决办法及具体的解决日程。

如果没有解体事业的公司,民间可以自行解体吗?

应对:我们认为公共设施不能随便破坏。 否则,你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我们不提倡个人以任何理由或方法擅自破坏公共设施。

(原标题:“水泥玉米”解决方案暂时不足)

标题:【要闻】“水泥锥”解决方案暂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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