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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时报(记者刘军)昨天获悉,从本月开始,政府采购中心委托代理政府招标采购时,可以向招标采购者收取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例如100万元以下的货物招标的1.2%的代理费用。

【要闻】政府采购中心可收招标代理服务费

省物价局在昨天发出的信中,政府采购中心接受委托代理政府招标采购时,可以向招标采购者(与投标报价者另行约定的情况下,从其约定中)收取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但政府采购中心是收款场所显著的 公布服务项目和收款标准等,实施收款公示,采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刷的税务发票,表示应该自主接受社会监督。

【要闻】政府采购中心可收招标代理服务费

省直单位政府集中购买通用类目录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政府集中购买代理服务费的收款标准收取。 标准规定,收款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其中,5亿元以上的货物、服务、工程一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最高限额分别为280万元、240万元、360万元,其他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最高限额分别为350万元、300万元。

【要闻】政府采购中心可收招标代理服务费

(原标题:政府采购中心可以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标题:【要闻】政府采购中心可收招标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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