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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报道,原湖北首富、东星集团总裁兰世立刑出狱后,公开的第一件事是追究属于东星集团的资产。 现在估值超过30亿元的武汉光谷国际广场,也就是预定于2月19日开庭的东盛地产股票纠纷事件。
据说这个事件在开庭前一天因临时通知而延期了复审。 因为双方都展示了新的证据。 东星集团理事长兰世立于2月19日上午召开记者招待会,发表相关资料,说明在此事件中中标的协议不是股票转让合同,而是借款担保合同,项目被对方非法劫持。
关于东星集团迄今为止的资产东盛不动产拥有的武汉地标大厦光谷国际广场项目,提起诉讼的股票合同现在超过了30亿元。
东盛事件的始末
2008年7月,东星集团陷入资金危机,与融众投资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3.15亿元转让其持有的东盛不动产的100%股权。 根据合同条款,通融者需要分6次支付合计3亿8550万元的借款,通融者在支付8550万元后中止支付。 此后,东星遭受了资金链断裂和破产的浪潮。 融众方面说,除了这个子孙的东盛偿还了共计2.295亿元的债务之外,已经支付的8550万元,因为这个融众已经不需要支付货款了。
但是,东星反复认为这个项目当时的估值是16亿元,双方签订的股票转让合同实质上是民间贷款的抵押担保合同,只是为了让高利贷借款看起来合法,采取股票转让的形式,是无效合同。 兰世立认为融众后来借协议为难,实际上是欺诈行为。
这个兰世立在狱中向东星集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因此表示要返还融合的8550万元债务,自己偿还东盛的债务。
一方面,死板的人多次所有权转让协议有效,被正常交易。 融众理事长谢小青也在复审前召开了媒体通气会,公布了司法鉴定结果,证明转让协议没有伪造的嫌疑。
这个案件在湖北省高院作了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驳回东星集团的合同解除请求。 法院认为,东星集团没有在股票合同中列举债务情况。 然后,受让人在垫付企业债务后,履行了《股票转让合同》中受让人的义务。
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发民事裁定书,最高院认为此案“基本事实不清楚”,将此案裁定湖北省高院再审。
兰世立指融众伪造签名双方隔空反驳
去年6月,兰世立方面通报说,在东盛企业于2008年7月变更法人所有权的工商文件中,《股东大会变更决议》、《出资转让协议》中的兰世立签名和湖北东星集团有限企业的印章均不灵活。
对此,谢小青昨天向媒体提供了武汉市公安局发行的鉴定意见通知书,东盛企业2008年7月变更法人所有权的工商文件的“兰世立”签名( 3个检查材料)由与其他鉴定的20个样本的“兰世立”签名书相同的人撰写 谢小青这样指伪造签名印章的是兰世立用空捏造的,打算追究其法律责任。
兰世立在今天的发表会上回答说,这不是融众方面发送检查鉴定的文件中在东星通报中提到的文件。 东方代理律师陈有西指出,公安局对民事诉讼案件没有对外鉴定资格。 “我们正在向司法部门有鉴定资格的机构申请伪造工商登记。 ”。
兰世立方面还说,今天的发布会将遇到预定地点的停电检查、发布会中途多次停电等问题。
标题:【要闻】兰世立出狱后首次公开亮相 追讨东星集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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