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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贷款备案的时间节点终于清晰了。
12月8日,p2p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p2p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在2018年4月底和6月底前完成辖区内主要p2p机构的注册工作。也就是说,共同基金专项整治即将进入验收阶段,各平台的整治效果也即将揭晓。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指出,2016年8月24日以后新成立的网上贷款机构或新从事点对点贷款业务的机构,在网上贷款风险专项整治期间原则上不予注册。据网上贷款研究中心统计,截至2017年11月底,“8·24”之后,至少有162个新的网上平台。目前,有95个平台仍在正常运行,67个平台已经停产并出现问题。
这是否意味着这95个仍在正常运行的新平台被挡在了归档门外?对此,网上贷款所研究员陈晓军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根据对新平台信息披露现状和贷款额度合规性的分析,发现新平台总体信息披露较差,大部分贷款额度能够满足小规模普惠金融的要求。根据这种情况,大多数新平台可能不符合注册要求。新平台可以尝试三个可能的方向,包括推迟试注册、合并和收购,而强大的平台将通过注册。
明确的接受期
网上贷款备案进入生死关头
根据《通知》要求,2018年4月底前完成辖区内主要网上贷款机构的登记注册工作;对于部分网上贷款机构存在大量非法股票业务且难以及时完成处置的,应在2018年5月底前完成相应业务的处置、剥离和登记;对于个别困难大、情况极其复杂的机构,最迟应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
“备案登记是网上贷款合规运作的重要一步。此前,各地金融机构等监管部门尚未出台相关备案政策,许多平台也在期待备案政策和时限的出台。”辛凯总经理周认为,《通知》率先公布了网上贷款备案登记时限,为地方监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实施备案政策提供了政策依据,推动了备案登记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对行业而言是一件可喜的好事。
广州互助黄金协会会长宋芳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也表示,受理和备案工作的“两个明晰度”——网上贷款备案时间的明晰度和备案标准的明晰度,对行业有利。《通知》明确了专项整治期间行业内相关业务合规性的差异,如债权转让、风险准备金、银行存管、线下操作等问题,使从业人员的整改工作和当地监管部门的验收工作有章可循。
然而,当最后期限确定后,网上贷款平台只剩下六个月的时间来备案。对于未完成备案的平台将何去何从,《通知》还指出,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应协同相应职能部门,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验收、不能完成备案登记但仍从事网上贷款业务的机构进行处置,包括吊销其电信业务许可证、禁止网站、要求金融机构不得向其提供各种金融服务。
在这样的“生死速度”下,周表示,《通知》给网上贷款平台留下了六个多月的时间来完成整改,要求平台按照监管要求迅速解散股票业务,暂停不定期首付贷款、校园贷款、现金贷款等业务,并尽快遵守业务限额、资金存款和风险准备金,做好备案准备。
大多数新平台
或者不能满足注册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该通知还明确提出了几个不立案的案例。其中一个案例是,在网上贷款风险专项整治期间,原则上不登记《信息中介机构同业拆借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8月24日)颁布后新设立的网上贷款机构或新从事同业拆借的网上贷款机构。对此,宋芳认为,这表明通知的重点是解决股票平台问题,实现行业市场的清算,而不是鼓励不断建立新的平台。
这一要求是否表明“8·24”后新建立的平台没有备案的希望?据《证券日报》记者从网上贷款置业研究中心获得的数据,截至2017年11月底,“8·24”之后,包括去年9月、10月和12月,至少有162个新的网上平台。今年6月、10月和11月,分别推出了35个、18个和12个平台。在162个新的在线平台中,有95个平台仍在正常运行,67个平台处于停业和问题状态。问题类型有停业、提现困难、运行困难和转型困难,分别达到27、22、16和2种。
对此,深圳市前成互联网金融研究所所长胡尔一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中“原则上不予注册”的做法值得关注,监管部门可能不会采取一刀切的做法,可能会对完全符合监管要求、背景和实力雄厚的个人新设立的网上贷款平台进行注册。另一方面,这也有利于新建立的网上贷款平台,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将有更多的时间进行合规整改,实现合规,明年6月以后仍有可能进行备案和验收。
在陈晓军看来,新平台可以尝试三个可能的方向,包括推迟试注册、并购,而强大的平台将通过注册。不过,他也表示,“公告的发布可能会导致很大一部分新平台退出p2p在线贷款行业。总体而言,多数平台不具备完成注册的资格,完成整改验收和重组兼并同样困难。”
标题:网贷备案进入半年冲刺 824后新平台或有三条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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