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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师认为,共同黄金产品监管对促进社会资本流动、降低行业整体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具有积极影响。
期待已久的大资本管理监管标准——《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监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终于出台。要求资产管理业务作为一项金融业务,属于特许经营行业,必须纳入金融监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或销售资产管理产品。
东北证券(000686,诊断学)研究总监傅立春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金融资产管理是一项具有很强金融属性的业务,即使是通过互联网或其他形式营销等相关业务链的一部分,但其本质仍属于金融业务。一些非金融机构,尤其是那些不在监管范围内、没有准入和业务资格就进入行业的机构,可能会有各种风险,如财务实力。
傅利春表示,除了基本条件,在运营方面,很难保证从事相应业务的非金融机构的专业性。
同时,傅立春认为,很多从事相关业务的公司起步较晚,而且大部分都是创业型公司,自身的经营理念也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很容易导致企业的短视和社会问题。
由于非金融机构不在监管范围内,傅利春表示,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一些广告涉嫌误导投资者、规避风险和混淆概念。这种不规范的行为会挤压许多金融机构的正常业务发展,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监管。
此外,据记者了解,除了互联网公司活跃的资产管理业务外,一些新的p2p点对点借贷平台为了逃避监管,大多以技术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的名义开展p2p业务。
据全国共同基金委员会秘书长吴震介绍,在17日举行的“2017互联网金融合规与创新论坛”上,最近两个月推出了22个新的在线平台,其中13个平台的运营实体为“网络科技公司”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个运营实体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天丰证券金融工程研究团队表示,近年来,一些互联网金融产品在发展过程中偏离了合规发展轨道,开展非法集资和欺诈活动牟利,严重危及互联网金融发展格局,扰乱行业秩序。互联网金融产品受到监管,对促进社会资本流动、降低行业整体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起到积极作用,使互联网金融真正成为传统金融的有效补充。
傅丽春认为,《指导意见》的发布将引发共同基金管理业务的整体洗牌,资产管理业务强、风险控制能力强、操作规范、专业性强的机构将逐步成为主流,各方面监管要求跟不上的机构和平台将面临挑战甚至被淘汰。
标题:互联网资管乱象迎强监管 部分平台或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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