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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著名的共同黄金法律专家肖萨向ico投资者发出了一封信。她认为,尽管ico(一种公开发行代币的形式)被认为是“非法的”,但区块链项目本身值得关注。 鉴于大多数ico发行人都在偿还代币,但一些发行团队或犯罪分子转移了资产和资金,这可能会给ico投资者造成损失,她提出了五点建议。 (1)理智地对待七部委来定基调。 (2)积极与ico发行商和交易所沟通,返还资金或虚拟商品。 (3)购买和交换代币是一种契约行为,根据《合同法》可以保护权利。 (4)行政手段促使ico发行人履行其义务。 (5)如果项目是假的,人们潜逃了,他们可以报案。 以下是该信的全文: 致ico投资者的信
亲爱的投资者:
你好!
我之所以冒昧写这封信,是因为我看到朋友圈和微信群中的一些处于捐赠期和早期鸟期的投资者不愿意退股,ico发行人多次催促他们,但他们仍然不愿意。我们理解每个人的感受,知道有些朋友有感觉和梦想。然而,我们必须面对现实,遵守法律。
1.在捐赠期间你需要归还代币吗?
答案是:是的。虽然免费捐赠不需要回报(包括回购等)),捐赠期间的赠与行为不能被视为合法的“赠与”,因为您手中仍有原代币,代币在国内外交易所或场外市场具有“交换价值”。
根据2011年1月修订颁布的《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办法》,必须取缔“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无论我们是否有其他意见,99号文件已经成为一个既定事实,它也可以通过还款的方式减轻ico发行人的风险,因此建议合作。
说深一点,如果撤退不及时,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基金支付结算业务;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活动”可能导致ico发行人陷入“刑法第225条”的漩涡。如果你真的支持区块链应用技术的推广,你也许可以让他们放松一下,等合法合规的融资激励出现后再采取支持行动。
2.早期投资者应该如何管理自己?
作为先驱,早期鸟类时期的投资者具有“冒险精神”,在将代币投入交易所后,他们可能已经获得了巨大的利润。我记得我在一个三线城市办了一个案子,我的同事说我已经拿回了本金,我拿了钱去“撒辣椒面”。
我们建议,为了缓解ico发行人的财务压力,可以将已经赚钱的早期鸟用户转化为流动性较低的“技术、产品、动产和房地产”的部分用户,从而最大限度地减轻区块链R&D团队的债务负担,为他们真正取得一些技术专利或应用技术创造条件。
尽管ico(一种公开发行代币的形式)被认为是“非法的”,但区块链项目本身仍然值得关注。
3.有序退休与合理维权
目前,大多数ico发行人都在偿还代币,但一些发行团队或犯罪分子转移了资产和资金,这可能会给ico投资者造成损失。因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合理对待七部委。一些ico参与者情绪激动,认为巨大的财富机会破灭了。事实上,由于ico的“公开发行”和“基本没有投资门槛”,风险正在迅速累积。一旦被支持的项目失败,他们手中的令牌就会变得虚幻,结果可能会更糟。因此,我们应该正确理解99号通知。
(2)积极与ico发行商和交易所沟通,以返还资金或虚拟商品。99号文件刚刚出台,各发行方仍在积极回应其声明。这时,它最有可能抓住机会与他们进行友好的谈判并返回赵。
(3)购买和交换代币是一种契约行为,根据《合同法》可以保护权利。智能合同或无合同也可以被视为我国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因为在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客观情况发生了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这种变化不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商业风险,合同的目的不能通过继续履行合同来实现。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可以按照“情势变更”的原则,向法院申请解除合同并返还原始材料。
(4)行政手段促使ico发行人履行其义务。敦促拒绝返还代币的发行人履行其义务,向交易所注册地的ico发行人、工商局和金融办公室(劳动局)报告。
(5)如果项目是假的,人们潜逃了,他们可以报案。举报地点是发行人和交易所注册的警察局,指控涉嫌《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欺诈和《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欺诈。
最后,我们还得提一个建议:在经历了2008年后的“反监管思潮”之后,全球金融监管机构正在加强保护投资者和加强市场诚信的措施。监管混乱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不管是证交会还是HKMA。即使是国际ico也将面临全球监管机构的严格控制。也许用劳动创造财富是回报的福气,但劳动是平坦而微弱的......
你的朋友
肖洒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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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肖飒给ICO投资人的一封信:五大建议应对代币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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