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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融资租赁模式背后可能存在的自整合问题一直受到业界的关注。

最近,一些网民告诉《国家商报》,力帆集团旗下的网络金融平台力帆山荣涉嫌自我保护。

经调查,记者发现,力帆山荣平台经销商库存融资项目的担保人重庆力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是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力帆山荣平台所属公司是力帆集团的孙子公司。

力帆子公司为力帆善融平台借款提供担保  律师:涉嫌变相自保

力帆山荣承认上述关联方为贷款提供担保的行为,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力帆山荣与力帆销售公司合作,为力帆汽车经销商提供库存融资服务,缓解经销商的短期融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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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沈拓律师事务所律师朱静也表示,该行为涉嫌为贷款人提供变相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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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是平台的关联公司

力帆山荣主要围绕汽车产业链制作网络金融产品。对其经销商库存融资系列产品的项目描述显示,借款企业主要销售力帆麦威、力帆轩朗和力帆x80。《商业日报》记者注意到,在经销商库存融资011、012等产品中,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司都是重庆力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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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山荣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是力帆山荣平台的运营商。根据工商信息,力帆山荣是力帆金融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力帆集团和力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力帆金融租赁72.8%和27.2%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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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为力帆山荣经销商库存融资项目提供担保的重庆力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力帆集团全资所有。因此,力帆山荣是力帆集团的孙子,重庆力帆是力帆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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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去年8月24日颁布的《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接受委托从事十三类活动,其中第三类禁止行为是直接或变相向贷款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护资金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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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行办法》是否禁止力帆山荣上述关联公司提供担保?

对此,力帆山荣告诉《国家商报》记者,力帆山荣承认上述关联方提供贷款担保的行为,并表示:力帆山荣与力帆销售公司合作,为力帆汽车经销商提供库存融资服务,缓解了经销商的短期融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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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一位来自中国南方互助黄金协会的人士告诉《国家商报》记者,在网上贷款行业刚刚起步的时候,采取相关的操作方法来增加信贷是很常见的。《暂行办法》出台后,鼓励网上贷款平台引进具有实际担保资格的机构,但明确禁止相关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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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沈拓律师事务所律师朱静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同业拆借应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者和金融家提供信息交流、牵线搭桥、信用评估等中介服务。同业拆借机构应明确信息中介的性质,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信用增级服务或非法集资。根据工商公示信息,可以认定力帆山荣和重庆力帆是关联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涉嫌为贷款人提供变相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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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公司是无形的

7月27日,力帆山荣出现在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互助金委员会”)发布的“全国互联网金融阳光计划”第七周资产透明度检查报告中的资产不透明平台名单中。互助黄金委员会表示,不透明意味着相关产品的确切融资企业名称无法从平台官方网站获得,其他风险无法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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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力帆山荣供应链融资产品041号为例,该产品在项目明细中说明借款时间为两年,源成物流占公司总业务量的60%,借款人质押源成物流的应收账款,未提及借款企业的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等信息。在项目合同中,除借款公司名称外,上述信息也不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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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力帆山荣回复称,平台没有在项目细节中直接注明借款公司,这是出于借款人和借款企业的信息保护。

上述华南互助黄金协会认为,根据互助黄金协会制定的互联网财务信息披露的点对点借贷,当借款人是公司时,出于对借款公司的保护,没有必要披露全名,但对借款企业的资质和办公地点有一定的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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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的点对点借贷,如果借款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用工机构应披露借款人的以下信息:全称或简称(脱敏处理)、注册资本、注册地址(脱敏处理)、成立时间、法定代表人(脱敏处理)、贷款用途及其他应披露的信息。从业人员可以披露借款人的以下信息:股东信息(脱敏处理)、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脱敏处理)、实收资本、办公地点(脱敏处理)、业务领域及其他应披露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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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共同基金委员会称,空资产不透明部门很常见,这似乎是一件小事,一些平台出于保护隐私等原因会故意不披露。然而,资产透明度确实是互联网金融安全的核心问题之一,如果资产不透明,就无法分析其风险,这将掩盖平台自我整合和虚假项目等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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